为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选拔高级会计人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研究决定,2010年度继续推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凡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获得大专毕业,并取得会计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6年。大专毕业并取得、统计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8年; 2.获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会计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本科毕业并取得审计师、统计师、经济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7年; 3.获得硕士学位,并取得会计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硕士学位并取得审计师、统计师、经济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4.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会计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博士学位并取得审计师、统计师、经济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 5.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重庆市破格推荐评审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暂行办法》(渝职改办[2000]394号)规定的破格条件之一者。 6.中央在渝单位所属会计人员根据本部门规定破格条件报名的,由中央单位的人事部门在报名表审核盖章并特别注明“符合本部门破格条件”的字样。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属地就近的原则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需要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要携带个人材料:《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无以上报名材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间:2010年6月17日至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 重庆市财政局(会考办),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联系电话:023-67575129、67575119。 万州区财政局,联系电话:58379639 涪陵区财政局,联系电话:72225161 黔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79225842 江津区财政局,联系电话:47530852 合川区财政局,联系电话:42823238 永川区财政局,联系电话:49896759 4.报名考试费用: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4]177号)精神,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费、考务费收费标准为120元/人; 5.报名要求 报名者应符合报名条件才有资格报考,若弄虚作假,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成绩。各报名点要严格遵照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名者证件,不得接受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 三、考试时间及方式 1.考试时间:2010年9月5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2.考试科目:《》,考试时间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3.考试地点:重庆理工大学 地址:九龙坡区杨家坪兴胜路4号 联系电话:023-68667334。 四、考试成绩 1.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2.按国家规定确定重庆市合格标准,重庆市合格标准由重庆市财政局会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由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重庆市范围1年内有效(即考试次年内有效)。 五、申报评审 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其申报评审材料和程序按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和《关于开展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03]78号)有关规定执行。有主管部门的单位评审时需要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没有主管部门的单位由单位加盖公章后报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没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中央在渝单位,可以委托重庆市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定。 材料申报时间为10月25日至1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凡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人员,都要参加现场答辩。现场答辩为本人自述和回答提问。现场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高级会计师评审收费按市物价部门规定收取。 六、 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的通知(会考[2010]8号),书款共60元(考试大纲20元、考试辅导用书40元)。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全市考试用书统一征订,各位考生报名时缴费预订,不预订者不保证供给考试用书。 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