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奶”夹缝中生活难维权致信妇联哭诉(图)_读报探索_百度空间

“二奶”夹缝中生活难维权 致信妇联哭诉(图)

作者:雪森 姚均祥/来源:南京晨报

本文导读:她们中,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住洋房开跑车过着光鲜的生活;她们中,有的被xx买凶毁容,有的因为没钱给孩子买奶粉而哭泣,有的为了孩子落户纠结不已……遗憾的是,她们的不幸都因为一个错误的开始。年轻时,女孩不能迷失自我。二奶维权,困难重重。

律师称不合法关系不受保护

她们中,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住洋房开跑车过着光鲜的生活;她们中,有的被xx买凶毁容,有的因为没钱给孩子买奶粉而哭泣,有的为了孩子落户纠结不已……遗憾的是,她们的不幸都因为一个错误的开始。

一封独特的来信,摆在记者面前。这是一封二奶的来信,它带着她的许多问题来请教(其实是拷问)记者。

无独有偶,记者从广东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了解到,最近一段时间,到妇联维权的二奶还真不少,她们中有一位疑被xx买凶毁容,最近又被男人狠心抛弃,欲哭无泪;还有一位,宫外孕导致终身不孕,日日以泪洗面……

一个鲜为人知的另类二奶群体生活曝光了。

阿莲 想让儿子叫爸爸

阿莲,这位给记者写信请教的二奶,从西南故乡来到广州打工已经9年,如今是一个6岁孩子的母亲,而这个孩子的父亲,却是另一位女人的合法丈夫。阿莲24岁那年,在广州认识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比她大15岁且已婚,阿莲和他发生了不该发生的关系。不久后,阿莲怀孕了。阿莲不想要孩子,她很平静地告诉了那个男人怀孕的事,希望男人带她去处理一下。没想到,电话那头的男人异常激动,央求她千万要保住这个孩子——因为他和妻子结婚多年,并未生下一男半女,他渴望当一名父亲。阿莲在几个月后生下了一个男婴,从此过上了被xx的生活。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时间稍长,原配知道了,并放出话来,自己的男人在外面怎么样都行,但无论如何都不会离婚。就这样,孩子已经6岁了,阿莲还是没能扶正,反而是原配威胁要告他们重婚的消息让她日夜不安。

随后阿莲的一个举动,可以说发挥了一名二奶{zg}的境界”——她建议将孩子给原配做干儿子,然后两人姐妹相称,和平相处。可是一听这个建议,原配断然拒绝。

阿莲在和记者的通话里,多次表达了自己对爱情和婚姻的失望,她说她只希望能给孩子一个幸福的生活,让他成为一个真正的广州仔。不久后孩子就要上小学,但随母亲落户的他只能读高价书,这让阿莲感到压力很大。在给记者的信里,阿莲反复追问了关于婚姻代价的问题,她为自己的非婚生儿子感到不平,因为她认为法律没有保护到孩子的权益。她反复强调:只想给孩子一个能在公开场合开口叫的爸爸和一个广州户口。

阿敏 男人竟然回家——这个故事也发生在广州。

故事的主人公阿敏曾经是个很漂亮的姑娘,经营着一家美发店。店里经常会有一个男客光顾,一来二去,男客和阿敏就熟络了起来。用阿敏的话来说,当时她和这个男客没有什么特殊关系。但这个客人的老婆可不这么认为,她在跟踪了几次老公之后,认定老公和这个美发店的女老板有着不寻常的关系,于是她指使一个亲戚拿着刀子去美发店把阿敏的脸给划伤了,从此阿敏漂亮的脸蛋上就落下了几道难看的刀疤。

事情发生后,阿敏报了警,那个伤她的人也被抓住了,而客人的老婆也被吓得不知所终。因为自己的原因让阿敏受了伤,那个男客也有点内疚,于是他在阿敏受伤期间经常过去照顾她,一来二去,两个人弄假成真地生出了情愫并住到了一起。阿敏这下真的成了一个第三者。

阿敏因祸得,还挺知足,就对xx表示不想再追究男客老婆的责任了。可事情没那么顺利,那个男客家里有个十多岁的孩子,不愿意看到父亲和别的女人住在一起,多次离家出走。因为孩子的牵绊,这个男客决定回归家庭,承担起对孩子的责任。这下,阿敏郁闷了。最近她听说那个男人的老婆也回来了,一家人又过上了正常的日子。她不甘心,于是四处奔走,要求维护自己的权益……

还有一个住在深圳的阿菲,是一个比较纯粹的二奶,早年被一个60多岁的香港商人xx,就在她为这个港客生下一个可以分家产的孩子时,这个港客竟然因脑溢血离世了。她急忙抱着孩子闯到追悼会上,要求分家产。港客的家人当然不会轻易答应,不过放出话来说,只要验明正身,这个孩子可以分到部分家产。留下孩子的DNA样本后,阿菲带着孩子回到了深圳。没想到,虽然后来港客家人承认孩子是他们家的血脉,但却没人再理会她们,更别提分家产了。阿菲如今只能四处去打官司,希望能给自己和孩子争取一点保障。

《阿莲》

阿莲,你是否能够听见

这个寂寞日子

我唱不停的思念

阿莲,你是否能够感觉

这虽然相隔很远

却割不断的一份情缘

阿莲 你是否能够想起

记忆中的夜晚

我们相约又相伴

……

深情的歌声响起时,也许是真情,也许是陷阱

律师观点:法律只会保护合法婚姻关系

广东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的律师表示,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法律只会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以即便阿莲怎样指责原配,她的前提都是站不住脚的。阿莲说,如果不是自己的介入,原配和男人的婚姻也不会幸福,可那只是个假设,事实上,阿莲已经以第三者的身份介入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同居,妨害一方或者双方婚姻家庭关系。”所以,故事里的阿莲、阿敏、阿菲们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只是没有因为这样的违法行为而去追究她们的责任。

妇联的维权专家也表示,虽然法律上没有追究责任,但“二奶们”带有目的性地去建立的亲密关系都有风险。虽然在个别案例里也有二奶表示自己投入了感情,但这种投入仍具高风险,到头来,她们可能会获得自己想要的一切,但更大的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据《羊城晚报》)

新闻视点:“二奶维权”其实是一种试探

作者:南连伟

记者从广东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了解到,最近一段时间,到妇联维权的二奶还真不少,她们中有一位疑被“xx”买凶毁容,最近又被男人狠心抛弃,欲哭无泪;还有一位,宫外孕导致终身不孕,日日以泪洗面;二奶维权问题再次引起社会的关注。(《城市晚报》530日)

任何一个群体都有两面性,二奶也是如此。有的住洋房开跑车过着光鲜的生活,有的却惨遭“xx”买凶毁容,或因没钱给孩子买奶粉而哭泣,或为孩子落户问题纠结不已。前者遭人鄙弃,后者却以悲情的泪水获取了世人的同情:一失足成千古恨,她们其实也是受害者。

近年来,随着另类二奶遭遇的曝光,社会上开始刮起一股“二奶翻案风”,她们甚至像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一样被贴上了“弱势群体”的标签,于是,“二奶维权”应运而生。20066月,北京律师郑百春创办“二奶维权网”,率先扛起了“二奶维权”的大旗。二奶们也开始摆脱道德枷锁的束缚,光明正大地走进妇联、法院要求维权。但是,泪水不是弱势群体的认定依据,客观上处于弱势地位并不一定就是弱势群体,就像流落街头的小偷即使生活困顿也非弱势群体一样。二奶的身份本身就是违法的,不能和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相提并论,我们不可能像保护后者那样对二奶给予特殊保护。

说到底,“二奶维权”就是个伪命题,因为二奶原本就无“特殊权益”可维。她们享有的权益就是法定的妇女权益,和任何一名普通妇女并无差异。同时,她们遭遇的权益损害也和普通妇女一样:或者是人身权受损,比如被“xx”买凶毁容;或者是财产权受损,比如遭到敲诈勒索。而上述权益损害xx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获得救济,何须为其专设网站甚至将其升格为弱势群体给予“特殊保护”?

其实,有人之所以提出“二奶维权”问题,想要维的并非二奶作为一名普通妇女的“法定权益”,而是二奶作为一名“二奶”的“特殊利益”,比如子女抚养问题、孩子落户问题、婚姻遗弃问题等等。二奶们希望子女得到合法的身份、良好的抚养,希望和“宋思明”白头偕老,甚至希望取代“xx”的位置。但是,这些“特殊利益”是违背基本道德准则的,也是不为现行法律所承认的,不需要也不应当去加以维护。

“二奶维权”观念的盛行其实是一种试探,是二奶群体对道德承受底限和法律容忍程度的试探。倘若社会对这种试探给予默认甚至鼓励的态度,固有的二奶形象将被颠覆,二奶群体背负的道德枷锁和法律约束也将被抛弃,“二奶的美好时代”将成为现实。如此一来,传统的婚姻观念、道德准则、法治标准都会受到猛烈的冲击,等待我们的将是一个怎样的社会?难以想象。总而言之,不管是普通妇女还是二奶,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法律都会给予不偏不倚地予以保护。但想要通过正当渠道维护二奶的“特殊利益”,道德、法律和公众必须坚定地说不,“二奶维权”,可以休矣。

相关新闻:二奶提出协议愿意与元配共侍一夫

南京晨报报道 如果不是丈夫的“情人”找上门,郁雯对丈夫的婚外情之事还蒙在鼓里。另一个惊人的消息是,丈夫与情人之间竟已经育有一个5岁的儿子。还没有来得及将感情纠葛厘清,“二奶”此时却提出了一个荒唐协议,要求与郁雯共侍一夫。

女子写乞讨书讨生活费

今年2月份的{yt}上午,一位年轻女子跪在南京一家公司门口声泪俱下,在其怀中铺展的则是一张白纸,上面的“乞讨书”三字异常扎眼。据围观者介绍,该女子已经在这家公司门口闹了两天了。“真是没良心,我们母子俩你是不闻不问了,不给钱我就不让你做生意!”该女子控诉道,声称讨要每月6000元的生活费。从该公司内出来了一名男子,劝说无效之后,该男子只好拨打了报警电话。随后,该女子被带到了幕府山派出所接受调查。不久之后,刚才那名男子与一名妇女也赶到了派出所接受询问。“姐!”该女子张口便向赶来的妇女喊道。“不要喊我姐,我没你这样的妹妹。”妇女的回答很冷漠。

“二奶”要与元配共侍一夫

随着调查了解的深入,一起离奇的婚外恋情逐渐浮出了水面。这位讨要生活费的女子名叫朱燕,男子名叫李顺,与其同来的妇女郁雯则是李顺的妻子。朱燕口口声声称郁雯为“姐姐”,可郁雯却并不领情:“她是第三者插足,是我老公的情人。”言谈间,郁雯的眼眶红了。2009年底,远在老家的郁雯突然接到了一名陌生女子的电话,对方声称是李顺现在的妻子,并且还有了5岁的儿子,希望其能来南京谈谈。“我和李顺根本就没离婚,他怎么又和别的女人结婚了?”这个消息对郁雯而言无疑是晴天霹雳,她连夜赶到了南京。

朱燕毫无避讳地讲出了她和李顺7年间的感情生活。“既然我们都爱这个男人,要不我们三个就住在一起,反正都是一家人,这样也能互相照应。”朱燕甚至提出希望三方能一起签个共侍一夫的协议,这让郁雯瞠目结舌。

三份协议和一本假结婚证

李顺年近五旬,他与80后的朱燕相差了近20岁,两个人已共同在南京生活了7年,并且育有一个儿子兵兵。朱燕自称手里有铁证足以证明她和李顺之间的合法关系,这些铁证便是三份协议、一份遗嘱和一本结婚证。最早的一份协议写于2008年底,其中言明李顺每月提供给朱燕生活费及儿子的生活费共计6000元。最近的一份协议则写于20098月份,上面写着:“本着家庭和睦、互敬互爱原则出发,李顺承诺儿子年满18周岁后立即与现任妻子郁雯离婚,并和朱燕结婚。”遗嘱中更是字斟句酌地写到李顺与郁雯的儿子、兵兵各继承他财产的百分之五十。对于那纸结婚证,朱燕称自己是被蒙骗了:“这结婚证后来我才知道是假的,是他用来蒙骗我的感情的。”朱燕说自己的7年青春全部奉献给了李顺这个老男人,对方给她点补偿也是应该的。

丈夫要断同居关系讨抚养权

李顺向妻子郁雯坦然承认了他和朱燕之间的特殊关系,“她总是不满足,能给她的我都给了,可她还是再三逼我写协议、写遗嘱,一会要财产,一会又要我公司的股份,就是为了拴住我。”根据公调对接的相关规定,派出所将该纠纷委托给了幕府山街道司法所进行调解。当调解员让李顺在妻子和朱燕之间做个选择的时候,考虑良久,李顺表示自己的家庭很幸福,他和妻子共同生活了20多年,他仍愿意与妻子继续生活下去。朱燕似乎对这个结局早有预料,她提出,现在没有别的要求,只希望李顺将当初的承诺给予xx。“儿子兵兵和她生活我不放心,我必须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并且解除和她的同居关系。”李顺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同意每月给“情人”3000

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双方约定同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纠纷,在法院判决下达之前,李顺同意每月给付朱燕住宿费、生活费、孩子抚养费等共计3000元,直至法院判决时止;二人签订的协议与遗嘱,李顺终身不再要回,归朱燕保管;朱燕不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李顺的店面大闹。据了解,日前李顺已经委托律师将朱燕告上了下关区法院,要求解除双方同居关系并讨要儿子抚养权。如今,他已经按照调解协议每月按时委托司法所将3000元生活费交到朱燕手中。

“如果他们不断绝关系的话,我也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起诉李顺犯重婚罪。”郁雯称。对此,江苏金路律师事务所杨娟律师表示,本案中的李顺在未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共同生活,涉嫌重婚罪。重婚罪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另外,李顺作为过错方,如果郁雯选择离婚的话,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李顺不分或少分财产,并对郁雯给予一定精神赔偿。(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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