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指令: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ROHS 2002-95-EC)
欧盟委员会2003年1月23日颁布2002/95/EC指令《关于在电子电气产品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该指令规定从2006年07月01日起在欧盟上市的新商品禁止含有: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到目前为止,共ROHS指令以及附加指令共批准了36项豁免。
一、AOV服务项目:
A、化学检测
化学检测按照每个均质取样、前处理、消解、测试,数据xx;
B、XRF扫描总Pb、 Cd、 Hg、 Cr、BR;
XRF扫描是使用XRF扫描仪对样品材料抽象的定义,判断是否含有五种元素,如样品组成不均,则无效;
C、化学检测+XRF扫描;
针对客户成品ROHS检测,拆分多个均质检测,为了节省费用,先使用XRF扫描判断是否含有元素,有数据再按照化学检测的流程测试。
D、ROHS报告整合;
当客户能提供成品中每个均质材料ROHS报告,可以整合成为成品ROHS报告;
E、ROHS证书
产品每个均质材料符合ROHS标准,可以颁发ROHS证书。
二、化学检测标准
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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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处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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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仪器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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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62321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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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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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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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A 3050B;EPA3052;酸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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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OES;AAS;EPA601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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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8;PARR-9;PART-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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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EPA的土壤测试转化为聚合物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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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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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1122:2001;EPA3052;酸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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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OES;AAS;EPA601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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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8;PARR-9;PART-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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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1122不合适测试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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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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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A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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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OES
CV-AAS
ICP-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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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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汞容易变为气体逃逸,必须在密封状态下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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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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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A 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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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V-VIS
EPA 729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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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E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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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物材料中六价铬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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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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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3613
点测试;沸水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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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EX-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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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镀层中的六六价铬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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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B/PPB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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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A3540C;
EPA355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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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MS
EPA 827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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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E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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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氏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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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义:
1、机械拆分
运用机械手段进行有效的划分和获取检测单元的过程,包括旋开、切割、刮削、挤压和研磨等。在本标准中简称“拆分”。
2、均质材料
按原文指不能通过机械手段进一步拆分为不同材料,均质材料各部分的组成均相同,例如各种陶瓷、玻璃、金属、合金、纸、木板、树脂、塑胶以及涂料等。
3、检测单元
经过拆分和取样,可直接提交检测的材料。根据材质的均匀性,检测单元可分为均质检测单元和非均质检测单元。
4、均质检测单元
由一种或一种以上物质均匀组成的检测单元,且不能通过机械手段进一步拆分的材料。
四、ROHS指令管控的产品范围
ROHS指令管控的产品范围是DC1500V、AC1000V以下的八大类电子产品:大型家用电器、小型家用电器、IT和电信设备、电子消费品、照明设备、电子和电动工具(大型的固定的工业设备除外)、玩具,休闲和体育器材、自动柜员机。(除新提案所涉及到的医疗器械、监控器材产品)
五、管控物质及限制
六、豁免
到目前为止,共ROHS指令以及附加指令共批准了36项豁免。
七、检测单元
按照均质检测单元对样品检测,产品需要按照均质材料机械拆分。
八、高风险物质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