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费”岂能收得不明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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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开盛 针对一些地方向学生和在园儿童收取“安全管理费”、“电子识别卡费”、“门卡费”、“保安费”等乱收费问题,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关于严禁向学生收取安全管理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严禁学校、幼儿园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为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本报曾报道) 学校、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是学校、幼儿园存在与发展的基础。家长将孩子送到学校、幼儿园,就是要求他们能在这里安全、快乐、健康地成长。如果孩子们起码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家长怎放心托付呢? 将教育部门、公安部门等应当承担的责任转嫁到家长身上,是十分荒唐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并不是家长交钱就能做到的。有哪个收取了“安保费”的学校、幼儿园敢保证,孩子们交了“安保费”就一定会太平无事? 无论是警方派驻民警,还是教育部门聘请保安,都不应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有的人出于特殊需求而聘请私人保镖,费用由其自行埋单也在情理之中;而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属于公共安全范畴,不管是公立的还是私立的,只要是合法的,其周边的警戒保卫工作的经费理所应当由财政支出。 虽然财政支出的钱也是来自公民的纳税,但财政出钱与家长交“安保费”却是两个xx不同的概念。纳税人的依法纳税造就了庞大的政府财政收入,这些钱除了用于国防、经济的建设外,科教文卫、公共安全等的投入也天经地义。 公共安全必须由公共财政来保障,而公共安全{jd1}不能成为收费服务。一个最致命的问题是:难道家长拒绝交纳或者交纳不起“安保费”,孩子们就不能得到安全保卫了吗?学校、幼儿园的“安保费”,怎么看都有点像“黑社会”的“保护费”。 回归常识的政策才顺民意、合民心。严禁学校、幼儿园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为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希望国家发改委这一紧急通知能紧急叫停各地的违规收费,并能举一反三加以检查和纠正。只有让正义和公平的阳光普照大地,学校、幼儿园才能得到真正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