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被押人员的新死法 质疑公安部副部长为啥讲“废话_邸确_新浪博客

事实证明,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一个月前“一律先停止执行职务”的讲话已成为“废话”了。为什么?因为自去年“躲猫猫”事件发生后,社会对看守所、监狱、派出所甚至检察院里“非正常死亡”的案例投入了更多的xx。今年,这类死亡案例更是有增无减,近期即发生了诸如“喝开水死”、“摔倒死”、“睡觉死”、“冲凉死”、“骷髅死”等人类新的死亡法;为此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一个月前曾讲:若再发生此类事件,相关责任者“一律先停止执行职务”。云南昭通一位女科长,竟然在检察院接受调查期间xx身亡,xx的器物竟是自己带进去的水果刀;昨天媒体又披露,河北省大名县看守所一名在押犯罪嫌疑人14日中午突然昏厥,后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今天,《新京报》又曝一起看守所内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的案例,这篇题为《看守所疑犯被针扎死,警方称伤口系抠粉刺所致》的文章披露,山东文登市高村镇高村人于维平,在被刑拘约3个月后,死在了山东威海的乳山市看守所内。家人在查看尸体时,发现其左前胸心脏处有一黄豆粒大小的窟窿,肉向外翻,没有血迹,像是擦洗过,警方却告知是抠掉的粉刺。而尸检结果显示,死者遭遇了“针类锐器反复刺戳胸部致心脏破裂,心包腔积血致心脏压塞死亡。”

对于维平死亡案,有三大谜团亟待解开:

一,据有关资料披露(事实也正如此),在押人员进监前是要经过搜身的,裤腰带、鞋带、指甲刀等能够xx的物品,都是不允许带入监室的,能致人死亡的针类锐器,那就更不可能被带入监室了。于维平的死因,xx部门鉴定为遭到“针类锐器反复刺戳”,那这个针类锐器是如何带进监室的呢?应该只有监狱管理人员才能带进去。

尸检报告有几个关键词值得xx,那就是“反复刺戳”和“胸部”。如果把这两个词联系在一起,任何人都知道有可能会致命,后果会很严重。因此,于维平被戳死亡,有故意xx的嫌疑。

死者家属看到的录像中,不但有30秒左右的间断,使画面衔接不上,而且在“大约凌晨3时17分之后,模糊的监控录像中就看不到于维平再动弹。大约6时,于维平被发现死亡。”监控录像,为什么会出现“选择性录制”,监控录像为何不完整?这其中必有猫腻。

于维平的死,最终必将有人要对此负责,而且一定要负刑事责任。正如律师在诉状中质疑:一,是否是同室在押人员所为;二,是否是看守所监管人员所为;三,是否是xx提审时刑讯逼供所为。乳山市检察院监所科科长宋志强证实,于维平被羁押在乳山看守所期间,办案单位文登市公安局曾去提审过于维平。

无论如何,于维平于去年11月13日死于监狱,直到今年1月14日才做尸检,3月17日才有尸检报告,除了反映乳山市行政效能太低外,是否也预示着其中有不可告人的内幕呢?于维平尸检报告出来也一个月了,可至今却没有任何人对此事承担责任。看样子,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一个月前“一律先停止执行职务”的讲话早已成为“废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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