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桥东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起重设备采购(QD-M4-103包)招标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所属地区:河北
受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石家庄市桥东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起重设备采购(QD-M4-103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
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桥东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起重设备采购(QD-M4-103包)。
2、工程规模:石家庄市桥东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为日处理50万吨工艺升级改造,采用A2O+三级深度处理工艺,即在原有AO部分脱氮基础上
增加厌氧段,新增深度处理工艺为脱氮生物滤池+加砂滤池+滤布滤池+紫外线紫外线消毒。同时对原有部分污水、污泥系统进行相应调整完善,补充臭
气处理系统,使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
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市桥东污水处理厂院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资金情况:财政拨款。
供货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
4套完整的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装置,6套完整的单轨吊车装置,2套完整的手动葫芦,每套设备应成套配备安全有效及可靠运行所需的附件,具
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报名要求
投标人须是符合资格要求的设备制造商或设备代理商,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力对以上设备包提出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品牌产
品的生产企业和代理商只接受一家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只接受一家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名: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代理商需提供产品代理授权委托书。
3)制造商注册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及以上,具有5年及以上起重设备制造资历,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并通过ISO9001质量体
系认证。
五、报名须知:
1、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A、设备制造商投标时须提供: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②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③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一份;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⑤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B、设备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投标人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②起重设备代理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设备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一份;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⑤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12日至2010年6月2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发售只面向经核验全部证照资料齐全有效的投标申请人(如证件年检、
换证应提供相应主管部门证明)。
六、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标书、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如数提供投标保证金。
项目联系: 孙众
联系方式:13910287314 010-63835786 010-51113193
传 真:010-51113193
邮 箱: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51113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