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每逢9日发工资,我们到总务处签个字就可以拿到。领时给“工资单”一纸,写明应发、应扣和实发金额,让人看后明白——这比现在只有卡上一数,要好得多。至今我仍保留着部分工资单,不妨看看当年情况。
1984年1月工资单:
应发:工资87元5,粮食补贴1元8,伙食补贴5元,卫生费2元8,合计97元1。
应扣:房租9角(总面积30多平方米简易平房3间),柴火费1元6,搭火费3角(因小儿子蒸饭要扣),家具租7分(借用公家学生床与桌各一吧),储金会1元,合计3元87。
实发金额:93元23。
1985年1月工资单:
应发:工资87元5,粮食补贴1元8,伙食补贴15元,卫生费5元,奖金15元,合计124元3。
应扣:房租9角,柴火费1元8,搭伙费3角,家具租7分,储金会1元,合计4元07。
实发金额120元23。
对照以上两数,可以看出1年来变化:基本工资没变,粮食补贴没变,因为粮票供应价没变。但食品和蔬菜价格上涨了,所以伙食补贴从5元增加到15元。同样,燃料和其他物资价格也上涨一些,所以柴火费每月增加2角,卫生费增加2元2。可喜的是增发了奖金15元,这与那时开放后经济状况变好有关。要说明的是,各项补贴和奖金,每人都是一样的。
市面上物资比前充裕了不少,自由市场开始活跃起来。粮油布匹副食等虽然仍旧凭证凭票定额供应,但若有余钱,可以从自由市场买到,就是价格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