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墙壁漏水开发商推脱不理_天涯博客_有见识的人都在此_天涯社区

作者: 提交日期:2010-6-11 10:19:00 正常 | 分类:未分类 | 访问量:8

  新房墙壁漏水 开发商推脱不理
来源: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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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高兴兴买了新房子,收楼后却发现外墙漏水。找到开发商,开发商又找借口推脱。市民彭女士近日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碰到这种情况,业主该怎么办?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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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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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新房时发现墙壁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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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民彭惠珍女士在江北某大厦11楼买了一套新房。今年2月份,她接到开发商通知说可以收楼了。彭女士高高兴兴去拿回了钥匙并看了自家的新房,一时也没发现什么问题。3月上旬,彭女士找到一家装修公司,准备对新房进行装修。装修公司的技术人员进场施工时发现,彭女士新房中有两个房间的外墙有渗水的问题。"刚开始听到我还不敢相信,以为是装修公司要搞什么名堂。后来我仔细一看,墙壁上有几处地方确实有水浸的痕迹,不认真看根本看不出来。"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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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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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台漏水,房内物品被浸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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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独有偶,惠州市民贺华也遇到了新房外墙渗水进室内的事情。贺先生的新房在市区惠州大道边上某小区二楼,新房的外面有一个大天台。贺先生当时就是看中这个大天台才购买这套房屋的,但没想到这个天台给他带来了麻烦。贺先生在外地工作,他收楼后,将房子装修一新,准备等自己调回惠州才搬进去住,新房里面已经放了不少家具和杂物。新房装修好几个月后,贺先生接到小区物业管理处的通知,叫他赶紧回来看看他家房子是否存在渗水问题。原来,连续几天大雨后,天台上积满了雨水,一些在二楼带有天台的住户发现有水从外墙渗进房屋内,将室内的一些物品浸湿了,就纷纷到物业管理处反映情况。接到电话后,贺先生赶紧回到惠州,打开自己的新房一看,发现有一个靠近天台的房间,里面的一些物品已经被水浸泡湿透了,放在地下的一台电脑主机也进了水,不能再用。经过调查,原来是开发商在天台墙壁防水问题上没有处理好,雨水从天台的外墙渗进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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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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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心里急,开发商慢慢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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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公司技术人员告诉彭女士,渗水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否则,等内墙装修粉刷好后,外墙渗进来的雨水就会在墙壁上留下水印,时间久了还会发霉变黑,内墙会变得很难看。彭女士听了非常担心,连忙去找开发商,要求开发商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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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也叫工程队的工人上门来察看过,承认的确是外墙存在渗水问题,也答应会处理。但是,时间过了半个多月了,还是没人管。"眼看装修工程的进度很快就要进入粉刷内墙阶段,彭女士着急得不得了,但是彭女士找了开发商多次,每次开发商都答应帮她处理,但却迟迟没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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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先生也碰到了同样的烦恼。他发现漏水问题后,就和其他住户一起跟开发商交涉。开发商开始不承认,后来就找各种借口拖延。最终经历了半年多的交涉,开发商终于同意对贺先生和其他住户因浸泡损坏的物品进行赔偿,并对天台的外墙进行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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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建筑工程质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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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项目报建地质量监督站受理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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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国家建设部门等对于房屋建筑质量管理有明确的法规和标准,其中就明确包括了不能有外墙渗水与漏水等问题。并且,商品房在交付给业主使用前必须通过相关专业机构的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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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业主在碰到发现新房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又不配合的情况时怎么办呢?对此,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位姓颜的工作人员介绍,如果业主碰到有房屋漏水、渗水等质量问题,而开发商不作为的,可以向他们进行举报。举报受理的原则是该项目在哪里报建的,就由哪里的质监站受理。他们会根据举报的情况去进行调查核实,确实是房屋质量问题的,他们会找项目的开发商和工程监理等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协调,督促他们尽快解决问题,并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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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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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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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商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声平介绍,如果是新房由于质量问题漏水、渗水,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都有约定。《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也注明有房屋保修期限和范围,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因房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方式,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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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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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雨后验房察看是否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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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质量检测虽然看起来是很专业的事情,但房屋装修行业的业内人士透露,实际上也有一些简单的方法检查新房质量是否有问题,业主通过自己的细致观察就能发现一些端倪。红都诚信装饰公司的吴经理介绍,业主一定要先仔细验房,核对房屋面积、物业收费等相关资料,然后再签收楼合同。验房时重点要看墙面、地面、天棚、门窗、管道(包括水管与煤气管道)、防水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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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渗水、漏水问题,业主验房时特别要留意检查房屋有无裂缝,房屋墙面是否有变色、起泡、脱皮、掉灰等现象,这些都是渗漏的迹象。还应察看厨房、卫生间、阳台的顶部和管道接口是否渗漏。而且,{zh0}选在下过大雨之后验房。也可在收楼之前要求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一同前往,把厨房、卫生间的水放一放,过两天再来察看是否会渗漏。本报记者朱如丹罗孝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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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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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方不保修或处2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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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起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实行保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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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第39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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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zd1}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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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1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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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6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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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日期:2010-6-11 星期五(Friday) 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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