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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上述“十杀”恐怖主义手段,终于迫使埃及法老同意让六十万以色列人离开埃及。
《xx》宣称上帝是无所不能的,而且这个上帝也知道不允许以色列人离开埃及的只是法老一个人。果真如此的话,上帝为什么不去想办法征服埃及法老一个人,反而要通过屠杀无辜平民的方式来胁迫埃及法老屈服呢?难道《xx》是想暗示我们:上帝是个不通过大肆滥杀无辜就无法征服一个埃及法老的小神吗?
按照中国人的习惯思维方式,上帝如果真有能耐,应该与埃及法老单挑独斗。可是上帝却选择了一个不太男人的方式,不敢直接与法老单挑,而是选择了屠杀埃及平民迫使法老屈服的恐怖手段。如果上帝只是与法老斗法,彼此撕杀倒也没有关系,但是上帝却对全体埃及人实施恐怖打击,这是非常不妥的。因为这会误导那些上帝的信徒也采用同样残忍、恐怖的方式去对待那些与他们宗教信仰不同的人们,那将是非常有害于人类社会的。
不管这个宗教故事是否有历史依据,这种以恐怖方式迫使比自己强大的对手屈服的思维方式,在客观上、都成了人类恐怖主义的鼻祖。在今天、这种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也依然危害着世界和平、威胁着普通老百姓的生命安全。今日世界上依然危害人类的恐怖主义分子,他们信奉的神可能不是上帝,但是无一例外都是被某种宗教思维方式控制了灵魂的极端宗教信徒。
有人不认同《xx》中的“十杀”是恐怖主义行为。要搞清楚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是恐怖主义行为。2005年9月,各国领导人在纽约举行世界首脑会议,确认恐怖主义是“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最严重威胁之一,”并明确谴责“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而不论其动机为何,在何时何地发生,何人所为。”安南秘书长在《大自由报告》中紧急呼吁通过与威胁、挑战和改革问题高级别小组报告相似的恐怖主义定义。高级别小组在报告中指出:
“任何原因或不满都不能成为袭击或蓄意杀害平民和非战斗人员的理由或使之合法化,任何旨在对平民或非战斗人员造成死亡或严重身体伤害的行动,如其目的在本质或背景上是为了恫吓人民或强迫政府或国际组织从事或不从事某种行动,均构成恐怖主义行为,不能以任何理由为之开脱罪责。”
从这一关于恐怖主义的定义来看,一个行为是否属于恐怖主义,主要有两个基本的定义:
其一,是否属于针对平民和非战斗人员的身体伤害;其二,这样的行为是否是为了恫吓人民或政府或国际组织从事或不从事某种行动。
《xx》中的“十杀”行为,xx具备了联合国关于恐怖主义定义的两大要素:针对平民的屠杀和针对埃及法老的恫吓,所以是典型的恐怖主义行为。尽管这只是一个宗教故事,但如此野蛮残忍的针对平民和非战斗人员的大肆屠杀无辜的恐怖主义行为,同样应该受到人类的唾弃和谴责。尤其是这一宗教故事所传授的恐怖主义的手段对人类社会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
与上帝的以恐怖手法迫使对手屈服截然不同,孔子坚决反对暴力,主张“德政”。孔子认为,如果一切统治者都利用手中的权力、动用国家机器强迫老百姓接受自己的意志,那么等待人民的只能是暴虐的统治者滥行无道。
秦始皇靠暴力统一中国,他看不起儒家的仁爱思想,结果在极短的时间内被灭亡。汉代刘邦同样靠武力统一中国,开始也不欣赏儒家的仁爱思想,但是在他临死之前,终于明白了“马上夺天下,马下治天下”的道理,首次祭孔,为汉代“独尊儒术”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诚然,独尊儒术也有其弊病,但与实施高压恐怖统治相比、与一神教的政教合一统治模式相比、应该是危害比较轻的统治方式。当然,在21世纪的今天,不再需要独尊儒术的统治方式,而是应该提倡更加文明进步的国家管理方式。但在两千多年前的汉代,独尊儒术的统治模式还是要比高压恐怖统治模式、比一神教的政教合一统治模式进步得多、人道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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