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东易忠厚煤业公司改扩建工程皮带输送机招标预审
招标编号:HDWZ/JJ-MH-100611-01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山西 山西东易忠厚煤业有限公司改扩建工程所需皮带输送机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布。
一、招标人:山西东易忠厚煤业有限公司
二、代理招
三、招标内容及招标编号:
山西茂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所属山西东易忠厚煤业有限公司改扩建工程所需皮带输送机设备(共1项)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交货期 专业 备注
HDWZ/JJ-MH-100611-01 主提升带式输送机 1 2010-8-25
四、工程概况
1、概括
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东易煤业有限公司,设计生产能力由原来的45万t/a提升为90万t/a,批准开采4、9、11号煤层,井田面积4.3856km2,批准开采标高1240 m至1060 m。
2、产品使用条件
该矿位于晋西北黄土高原区,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干燥、昼夜温差大,风沙多为本区气候主要特点。该矿属于低瓦斯矿井,各煤层均有煤尘爆炸性,9号煤层自燃倾向性性性为II类
,属自燃煤层。该矿及邻矿开采多年,井下末发现有地温及地压异常情况,本区属地温及地压正常区。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相应设备的生产经营范围、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因兼并重组等原因成立新公司的,请出
具书面证明)。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如果投标设备无需生产经营许可证、认证证书,请说明)。
3、投标人应保证提供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高质量产品, 投标人及设备制造商均通过ISO9001:2000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设备制造商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设备制造商及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7、设备制造商及投标人近五年在煤炭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和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
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9、须提供设备制造商的相关业绩(包括煤矿名称、所供装置的型号及型式、数量和投运日期、联系人等情况)以备核实。
10、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11、特别资质要求:
设备名称 资质要求 设备规范简述
主提升带式输送机 1、投标商应提供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三证一标”(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产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2、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
于1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数额的外币,
3、具有近5年不少于30台同类型设备在国内中型煤矿及以上应用的业绩;设备制造商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所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只提供关键页次即可) 带式输送机的主要技术参数:
1.输送机:DTⅡ型带式输送机。B=1000mm,V=2.0m/s, L=320.0m. 〥=25°,Q=200t/h.中部¢1000mm胶面滚筒驱动,尾部载重小车拉紧。
2.输送带,强度,St800N/mm
3.减速器:ZSY450—31.5
4.偶合器:YOXⅡZ560
5.制动器:YWZ5—400/121
6.逆止器:NYD200
7.电动机:YB315L1—4型,N=160kw。
六、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潜在投标人需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参加资格预审:
(1)《山西东易忠厚煤业有限公司皮带输送机投标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2)企业状况介绍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投标人宜为具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相应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
(5)ISO 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在近5年内(从2005年03月1日——2010年03月1日)同类型设备在国内中型煤矿及以上应用的业绩的业绩,并提供用户单位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及合同复印件
。
(7)银行资信等级
(8)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9)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10)证明投标人符合“11、特别资质要求”的其他资料。
(11)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
1、资格预审时间:2010年 6 月 11 日—2010年 6 月 18 日24时
2、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交印刷版和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以印刷版为准。
(一)按照“六、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要求”装订的资格预审文件,须在 2010年6月18日17时前分别特快专递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 牛 丽
手机:13466627831
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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