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文化艺术中心舞台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FL-2010-15
鄂托克旗政府投资工程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鄂托克旗文化艺术中心舞台设备(包括舞台机械及幕布、专业灯光及数字电影、专业音响及舞台监督)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经鄂发改发
[2009]146号文件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商,有意者均可参加报名。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鄂托克旗文化艺术中心舞台设备(包括舞台机械及幕布、专业灯光及数字电影、专业音响及舞台监督)采购、安装及调试
2、建设地点:鄂托克旗乌兰镇
3、资金来源:鄂托克旗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
4、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范围:
鄂托克旗文化艺术中心舞台设备(包括舞台机械及幕布、专业灯光、专业音响、数字电影)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包括系统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制造、安装、进度和质量控制、调试、试
运行、人员培训、保修等)。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二级》资质,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一级》资质,《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一级》
资质。
(2)投标人必须为从事过舞台机械工程、专业灯光、专业音响、数字电影,并具有成熟经验的*造商或承包商,近三年(2007-2009年)内拥有与本次招标工程在规模、先进性及功能等
方面类似的业绩,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三个;或者在近三年内累计完成的类似项目的舞台机械、专业灯光、专业音响、数字电影的总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四、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业绩证明、购买人身份证(注:以上证件均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五、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组合的联合体应满足(第三条投标人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代表。该协议应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并提交招标人。
六、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七、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7日至6月1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需携带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境外报名企业需持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鄂尔多斯市建委备案等证明材料原件,境内企业需持有鄂尔多斯市建委备案表。
联系人:夏勇
电话:13261011184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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