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看到一本书上;
说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又不敢告诉他的话,就录一段VCR。如果你还是不敢告诉他,就写博客吧。
于是我真的我相信了。
时光倒退回6个月前的夏天,我在操场上{dy}次遇见你。
你长的可真可爱。
至少我这么认为。
我当时就像起了陈奕迅早些年的一首歌,有生之年遇见你,竟花光我所有运气。
我可真走运。
我安静的在角落里小心翼翼的关注你,揣摩你,喜欢你。
你在逆光里正道光明的行走,对别人好看的微笑。
我像所有怀春少女一样幻想,以为丘比特之箭可以笔直穿心而入,王母娘娘可以成全。
可是,幻想与现实那么难以摩擦。
我一直以为我是骄傲,坚强的,可是遇到你之后,我的心低呀低,低到尘埃离去,并在那里开出了一朵花。
不是女孩子都喜欢爱而不得的心痛。
传说上帝与撒旦决斗,撒旦输了。但是他并不服气,他向上帝制造的人类中洒下了爱,撒旦说,我要眼睁睁的看着你们被爱折磨,为爱而生,为爱而死。
几千年过后,爱演变成了这样。
不知道撒旦见到,是无力承受到兴奋,还是兴奋过度到无力呢?
女孩子,自己喜欢的人与你穿身而过,会不会脸红心跳呢?可是,如果,他的身边多了另一个女孩子呢?
这是撒旦,给我们的惩罚。这是上帝,对我们的叹息。
6个月之后的冬天,
我还是不够勇敢,我可以听着陈奕迅的的歌畅快的流眼泪,我可以在没有人的大街上喊的名字,我可以看上几遍让人纠结到死的《热带雨淋的爆笑生活》。可是我还是不敢,在你面前说句,喜欢。
你是否也这样别扭的喜欢着一个人,不愿听,不愿见,不愿承认,却在心底某个潮湿的角落里悄然拔节,却肆意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