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协议书
甲方:兴化市南甸缘食品营销部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代理产品:
二、代理区域: 省 市 县(区)
三、代理商的义务及应遵守的规定
1. 乙方必须完成规定的年销售定额 元;
2. 乙方只能在所属地区范围内进行推广甲方产品的活动;
3. 乙方应定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市场情况,乙方的销售活动,销售数量预测及失掉的用户等信息。
4. 如发现在该地区有对甲方产品、商标、版权进行假冒侵犯等现象或行为,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5. 乙方不能泄漏甲方的保密资料及商业情况、进价及本协议等;
6. 乙方在所属地区广泛宣传甲方的产品,包括举办展览会及交流会,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提供宣传资料。
7. 若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取消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8. 乙方不可向用户提供虚假讯息;
9. 乙方不可将〈代理商证书〉拷贝给第三者作其他用途,或模仿伪造证书。
10.乙方必须提高员工的销售素质,确保能熟识本公司产品,清晰及明确地提供产品的性能及优点予用户考虑;
11.乙方在订货时必须了解并反映用户的实际要求给甲方,以确保满足顾客的需要;
12.乙方缴纳不少于3000元一年的地区代理保证金。
13.乙方不安产品使用说明,将本产品销售给不宜食用人群所引发的纠纷和连带责任,应有乙方处理闭关负全责。
四、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将对乙方的销售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2. 甲方应乙方要求派出代表,免费协助乙方举办交流会等销售活动;
3. 甲方应保证货源、交货期及产品质量;
4. 甲方保证给乙方优惠价格,若甲方产品有价格变动应立即通知乙方(七个工作日内);
5. 甲方支持乙方在代理区域内工作,不做不利于乙方的行为;
6. 甲方负责市场广告宣传的相关资料提供。
7. 售后服务全部由甲方负责;
8、承担因为产品安全和质量问题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9、甲方保护乙方所获得的地区销售代理权,并把及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的用户订单反馈给乙方,由乙方来进行销售。
五、付款方式
乙方需在甲方发货前,按货物总额全款以现金、支票、电汇方式转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若收到乙方提供的汇款有效证明后,便会安排发货。
甲方确认必须要在收到乙方的全数货款后,才会安排发货;若因乙方未能及时付款导致的发货延误,甲方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六、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在双方签订后立即生效,有效期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七、协议相关
1、乙方必须遵守以上协议,特别是价格、地区代理范围及代理商的操守,如乙方违反以上任何条款,甲方有权作出警告,但当乙方受警告后还不作出改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商的资格,乙方所缴纳的地区代理保证金额亦不退回。
2、协议因一方违约而使另一方产生经济上的损失,应给予经济上的赔偿,另一方有权提出在一个月后解除本协议。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3、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一年后,一方提前一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经双方认可可顺延一年。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4、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法令和条例。
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