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伊朗开始了核能源开发活动,并在当时得到美国及其他西方国家的支持。1980年美伊断交后,美国曾多次指责伊朗以“和平利用核能”为掩护秘密发展核武器,并对其采取“遏制”政策。国际原子能机构也多次就伊朗核问题作出决议,2010年6月,安理会通过"史上最严厉"制裁伊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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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核问题介绍 伊朗核能源开发活动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当时得到美国及其他西方国家的支持。1980年美伊断交后,美国曾多次指责伊朗以“和平利用核能”为掩护秘密发展核武器,并对其采取“遏制”政策。 2003年初,伊朗宣布发现并提炼出能为其核电站提供燃料的铀后,美国对伊朗核能开发计划提出“严重质疑”,并多次警告伊朗停止与铀浓缩相关的活动,甚至威胁将伊朗核问题提交联合国安理会。 国际原子能机构也通过多项相关决议,要求伊朗与其合作,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附加议定书,终止铀浓缩活动。在国际社会,特别是在代表欧盟的法国、德国、英国积极斡旋下,伊朗采取了一系列积极举措。2003年12月18日,伊朗正式签署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附加议定书。2004年4月,伊朗宣布暂停浓缩铀离心机的组装。 为说服伊朗彻底终止铀浓缩活动,德法英3国还与伊朗举行了多轮会谈,并于2004年11月初在巴黎初步达成协议。由于双方在关键问题上的分歧,巴黎协议未能得到落实。 为了打破伊朗核问题的僵局,去年12月,俄罗斯向伊朗递交了两国在俄境内建立铀浓缩联合企业的提议,以确保伊朗的核技术不会用于军事目的。但伊朗表示其铀浓缩活动必须在本国境内进行。 2006年1月3日,伊朗宣布已恢复中止两年多的核燃料研究工作,并于10日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监督下揭掉了核燃料研究设施上的封条,正式恢复核燃料研究活动。此举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应。3月28日,安理会通过要求伊朗在30天内中止一切核活动的主席声明。 6月1日,俄罗斯、美国、中国、英国、法国和德国举行外长级会议,提出一项旨在解决伊朗核问题的新方案,并要求伊朗尽快对这一方案作出答复。伊朗认为,六国方案虽包含“积极措施”,但也有“模糊不清之处”,有待进一步探讨,并多次表示将在8月22日前对六国方案作出答复。 由于伊朗的消极反应,六国外长7月12日在巴黎发表声明,决定将伊朗核问题重新提交联合国安理会。尽管声明隐含制裁的威胁,伊朗依然重申,伊朗尊重国际法和国际准则,但决不放弃获得核技术的权利。 7月31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关于伊朗核问题的第1696号决议,要求伊朗在8月31日之前暂停所有与铀浓缩相关的活动,并呼吁伊朗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开展合作。但伊朗表示,伊朗的铀浓缩活动只会继续和扩大,不会中止。 伊朗核问题在2006年初成为美国伊朗关系的核心问题,并成为美国伊朗战争的潜在导火索。
[编辑本段]伊朗核问题的历史与现状
1950年xx始核能源开发 1980年美伊断交,美国多次指责伊朗秘密发展核武器 2003年初伊朗宣布提炼出核电站燃料铀 2003年12月18日伊朗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附加议定书 2004年4月,宣布暂停组装浓缩铀离心机 2004年6月底,宣布恢复浓缩铀离心机的组装,但暂停提炼浓缩铀 2004年9月21日,宣布开始将37吨铀矿料中的一部分用于铀转化 2004年11月,德法英3国与伊朗在多轮会谈后在巴黎初步达成协议,德法英承诺提供核技术、核燃料和一座轻水反应堆 2004年11月22日,伊朗宣布中止铀浓缩 2006年1月10日,伊朗恢复中止了两年多的核燃料研究 2006年4月11日,伊朗宣布已成功生产出纯度3.5%的低纯度浓缩铀,成为国际核八强之一(五常任理事国,印巴,伊朗) 4月28日,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巴拉迪向该机构理事会和联合国安理会提交了关于伊朗核问题的报告。报告说,伊朗未能在联合国安理会规定的期限内中止铀浓缩活动,也没有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核查人员进行全面合作。 2006年5月3日,中美法英德俄六国关于伊朗核问题的协商会议未能达成成果。 2010年2月16日,伊朗总统艾哈迈迪—内贾德表示,伊朗最近完成了新一代离心机的试验,其功率是目前离心机的5倍,新一代离心机将在不久后投入使用。
[编辑本段]国际原子能机构对伊朗核问题的决议
2003年的决议
6月19日,发表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主席关于伊朗核问题的“总结性声明”敦促伊朗: 迅速纠正总干事巴拉迪在其报告中提到的伊朗在执行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有关的保障协定中存在的所有问题,立即和无条件地签署和执行保障协定的附加议定书 9月12日,通过决议要求伊朗:在10月底前公开其核计划,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附加议定书,允许国际原子能机构突击检查其核设施,终止提炼浓缩铀 11月26日,再次通过决议
2004年的决议
3月13日,理事会通过决议批评伊朗没有公开其部分核计划 6月18日,理事会通过决议协助解决核计划的剩余问题 9月18日,理事会在维也纳通过决议要求伊朗终止一切与制造核武器有关的核活动 11月29日,理事会通过决议不将伊朗核问题提交联合国安理会
2004年的决议
8月11日,理事会通过决议要求伊朗立即停止与铀浓缩有关的一切核活动 9月24日,理事会通过决议认定伊朗多次不履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义务
[编辑本段]美国对伊朗核问题的态度
基本态度
美国目前准备以发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为理由,发动对伊朗的战争。
美国主战派
美国总统小布什 国务卿赖斯 主战派观点:现在不打,后患无穷;对伊朗动武代价很高,但容忍伊朗拥有核武器对美国的安全形成威胁代价更高;在动武和纵容其拥有核武器之间选择动武。
美国主和派
前卡特政府国家安全顾问兹比格涅夫·布热津斯基 主和派观点:目前局势类似1962年“古巴导弹危机”,美国政府处於“要么默许敌人拥有危险武器,要么动武阻止敌人”的两难困境;动武则美国将陷入20至30年的另一个伊拉克泥潭。
[编辑本段]安理会有关制裁伊朗的决议
第1737号决议
2006年12月23日通过,其核心就是对伊朗实施核计划和弹道导弹项目进行制裁。 决议要求伊朗立即停止所有与铀浓缩、重水反应堆有关的活动;要求世界各国应对进出伊朗的与铀浓缩、重水反应堆和弹道导弹相关的物资、技术和设备实行禁运;冻结与伊朗核计划和弹道导弹项目有关的人员和公司的资产,防止向伊朗提供相关的技术和资金支持,在有关人员出入境时进行严密监督并向安理会下属的制裁委员会报告。
第1747号决议
2007年3月24日通过。该决议在第1737号决议的基础上,加大了对伊朗核问题相关领域的制裁。 决议敦促伊朗立即执行第1737号决议;禁止伊朗出口武器,并呼吁国际社会对伊朗进口重武器保持警惕和克制;继续对涉及伊朗核计划和弹道导弹项目的个人及实体实施资产冻结,并扩大了制裁对象的范围;呼吁各国与国际金融机构不再承诺向伊朗政府提供赠款、财政援助和优惠xx。决议同时重申致力于通过政治和外交途径解决问题,并确认在伊朗履行相关决议的前提下可终止有关制裁。
第1803号决议
2008年3月3日通过。第1803号决议决定进一步加大对伊朗核计划及其相关领域的制裁。 决议主要内容包括:继续要求伊朗暂停铀浓缩等活动,并在前两份决议基础上增加了对伊制裁措施,包括扩大旅行限制和冻结资产对象名单、禁运敏感双用途物项、呼吁各国对部分对伊金融活动保持警惕、依法有条件地在机场和港口检查伊朗空运公司和伊斯兰航运公司的货物等。 决议同时重申致力于通过政治和外交谈判和平解决问题,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发挥作用。决议还规定,如果伊朗采取积极步骤执行决议,安理会将暂停、甚至终止所有制裁。
第1929号决议
2010年6月9日,联合国安理会伊朗核问题通过第1929号决议,决定对伊朗实行自2006年以来的第四第四轮制裁表决轮制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