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思想家、政治家都把“民以食为天”奉为治国之策。这无疑是明断和明鉴。然而,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食物结构的改善,人们只停留在“民以食为天”的思想认识水平上,就不适应民众食物消费发展趋势的需要。当前在我国,既有需要、又有可能提出一个新命题:“食以养为先”。 所谓“食以养为先”,是指在包括粮食在内的各种食物的生产、加工、供应、储运、消费等各个环节,都需要把粮食等食物品质质量和营养安全放在优先地位;在对民众供应粮食和其他食物时,既要保证数量充足,更要首先确保其营养安全。如是,“民以食为天”与“食以养为先”相互依存、相互补充,形成适应于现代人们生活需要的完整的科学概念。 人类包括粮食在内的食物消费是循着由低到高的规律逐步转变的:由温饱阶段提高到小康阶段,再提高到富裕阶段。在温饱阶段满足人吃饱的生存需要;在小康阶段满足人吃好的营养需要;在富裕阶段满足人享受的发展需要。目前,我国广大人民的生活在总体上实现温饱的基础上正向全面小康化社会过渡,居民对粮食等食物的需求趋向多样化、优质化、安全化和营养化。所以,“食以养为先”是我国人民在粮食和其他食物消费达到新阶段后的必然要求和必然发展趋势。 适应民众消费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和必然趋势,粮食工作者需要“补上营养课”,即学习和掌握粮食和其他主要食物的基本营养知识、科学食物结构及文明饮食方式等,并把满足民众粮食消费新需求和新趋势,作为把粮业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新思路和新动力。 现在提出“食以养为先”的新思路,具有实践和理论、现实和长远的重要意义。一般而言,人们为了xxxx,精力充沛,具有强健的体力投入到学习、工作及其他活动中去,需要消耗多样化、优质化、富有营养且相互平衡的粮食和其他食物。特殊而言,粮食和其他食物营养不仅是一个生理和医学问题,而且还是一个经济问题。近年来,粮食和其他食物营养安全成为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甚至成为一个战略性问题。解决这个大问题,既有利于城市居民食物消费提升,又有利于农民提高产品质量和增加收入,还有利于打破国外对我国粮食和其他食物抬高的“绿色壁垒”。 在当今新形势下,粮食工作不能仍停留在满足人吃饱的温饱阶段的需要,而应该不失时机地抓紧转向满足人吃好的小康阶段的需要。在现今已进入粮食消费新阶段时代,讲究营养已不是“锦上添花”,而是健民、兴邦的“雪中送炭”。 说“雪中送炭”,一点儿也没有夸张。因为在当今的中国,“营养盲”数不胜数,认识误区普遍存在。例如把“发热”与“营养”混为一谈,误以为能引起迅速发热的饮食(如烧酒、补药等)就是营养价值高。再如把“大鱼大肉”与“营养高”混为一谈,把“粗菜淡饭”与“营养低”划等号。在偏面营养观念误导下,导致产生种种饮食陋习:大吃大喝,暴食暴饮,饮食偏好,食物过精,等等。结果,“病从口入”,吃出满身病,喝出一身伤。像近年来发病率猛升的糖尿病、心血管病以及肥胖症等,都与不科学的饮食营养关系密切。 其一,树立和普及科学营养观。科学营养是指人们所需要的能量、宏量营养素、微量营养素和其他膳食成分的相互平衡,主要是蛋白质、脂类、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维生素、膳食纤维及其他物质的相互平衡。遵循这种科学营养观,农业部、卫生部、国家食物营养与咨询委员会等单位制定了《中国食物发展纲要》(2005~2010),并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公布,成为提高和改善国民营养状况的指导文件。在该文件中确定,到2010年,中国城乡居民人均食物年消费目标是:谷物为152公斤,豆类13公斤,食用植物油10公斤,蔬菜149公斤,水果40公斤,肉类29公斤,奶类18公斤,蛋类15公斤,水产品17公斤。同期,中国城乡居民的食物营养目标是:人均日摄取热量2289千卡,蛋白质77克,脂肪67克。到2020年,食物营养目标分别增长到2295千卡,81克,67.5克。按照国家这些重要文献的精神,粮食行业必须从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把切实提高群众饮食营养水平作为本职工作的一个新思路和一项新内容。 其二,促进发展无公害“绿色粮食”产品。要从源头抓起即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无污染、无公害的安全、优质、营养粮食和其他食物。20世纪90年代,绿色食品、绿色营销和绿色消费等“三绿”浪潮风靡全国,粮食行业要结合“订单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禁用或限用以化学方法合成的农药、肥料、添加剂等,实施“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监控。绿色食品的标准是强制性的,是从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适用性和协调统一性等方面考虑制定的,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贯彻执行优质优价政策,以确保“绿色粮食”产品的优质性、安全性、营养性和普遍发展的持续性。 其三,革新技术工艺,维护和强化粮食营养。各类粮食精深加工的主导方面是开发其使用价值、并使其便于食用和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