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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tonLegal

按:此文写于08年,发表在老博客上。前不久《销售与市场》的一位编辑来信说想用此稿,我就答应了。今天{dy}次看到了这份刊物,才知原来是一份烟草行业杂志。想来挺有趣,我这篇反烟草行业的剧评竟然发在了烟草行业刊物上,就像剧中的Alan和Denny,在法庭上批判烟草公司,出了法庭,又悠然的坐在Balcony上抽雪茄。

自从欧洲殖民者在美洲发现了烟草之后,这一魔力十足的植物就开始风靡全球,成为今日处处可见的香烟。在给人带来销魂体验的同时,烟草中所含的有毒物质也极大的损害着人类的健康,包括烟民和非烟民。在法治的社会,产生纠纷之处必然会有诉讼,烟草行业自然也不例外。

诉讼之难

Boston Legal第5季以一场烟草诉讼案开局,的确给自己设定了一个较高的起点。在先前的剧集中出现过的Bethany再次现身,代理一位已去世的烟民的女儿起诉烟草公司.她们与被告纠缠了6年,而且一位年老体迈的医生专家证人被法院传唤作证了13次,直到一命呜呼了案件仍无结果。Bethany无望,求助Alan,于是一场精彩的烟草诉讼大战开始。但是,包括神奇的Alan在内的众多所内律师都认为这是一场艰难的诉讼,即使是Crane,Poole & Schmidt这样的大律所也难以把官司打下去。

烟草公司并非不可诉,而是难以起诉:时间很忙长,花费巨高昂,赢的希望很渺茫。因此,烟草公司几乎不可诉。总的来说,针对烟草公司的民事诉讼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困难:

首先是如何证明吸烟行为和健康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烟草是有毒的,但烟民健康受损却可以由许许多多的原因导致,而非仅仅因为吸烟。正如Boston LegalS5E1中的案件所展示的,烟草公司的律师可以列举无数导致烟民健康受损的可能:家族遗传、工作环境、房屋可能含有的氡气、硅、铬等微量元素等等。烟草公司的律师可以将布兰代斯诉讼法运用得如行云流水一般,如果原告难以证明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这类起诉甚至连诉前准备一关都过不了。

烟草诉讼的另一难点是诉讼双方的实力差距极大。烟草是一个暴利行业,也是少有的公司股价和盈利同法律诉讼直接相关的行业,因此烟草公司心甘情愿的从巨额的利润中抽取很大一部分专门用于应付烟民提起的诉讼。烟草公司可以聘请最出色的辩护律师为自己辩护,可以用金钱支持那些有利于它们的科学研究并作为自己的诉讼证据,它们想方设法将案子无限期拖延下去直至拖垮原告。相对而言,单个的消费者的力量可以说是微乎其微,很少有人能够承受得了漫长的诉讼大战。美国法律赋予烟民提起集体诉讼的权利,目的就在于把分散的消费者团结起来共同对付力量庞大的烟草公司,同时还利用巨额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给予胜诉的消费者物质上的补偿。

控烟之难

剧中Alan在closing时曾经向陪审团发出强有力的质问:每个人都知道烟草是剧毒的物质,它们的作用等同于xx,这种物质怎么能够成为合法的商品呢?烟草公司也都在香烟的包装上印上“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语,可是香烟依然在市面上畅通无阻。面对这一怪状,政府何在?法律何在?

美国政府也想禁烟,曾经的烟民克林顿就有过将烟草公司斩尽杀绝的想法,可是没有法律将烟草等同于xx,所以对这个存在了数百年的行业政府也无可奈何,这也说明烟草公司的游说政策是很有效果的。不过美国政府并没有善罢甘休,由于政府在宣传禁烟以及应付烟草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时耗资巨大,所以美国政府想让烟草公司掏这些钱。1999年,美国政府对烟草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追讨2800亿美元不法利润,并指责烟草公司有意向公众隐瞒吸烟有害的真相。这起诉讼也拖了很多年,但最终还是仅以烟草公司支付1.6亿美元和解费了事。

当然,也有政府自己不愿意禁烟。在目前无法彻底根除烟草行业的情况下,许多国家都通过立法强迫烟草公司在香烟包装上印刷警示标语及宣传图片,并且规定这些警示性的内容应超过包装总面积的一定比例,让消费者在购买香烟时感到恐惧。根据全球《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规定烟草公司要“用清晰、醒目的健康警示语或图片,告知吸烟者“烟草使用的有害后果”,警示标识占据烟盒可见部分50%以上”。中国政府是《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国,理应履行条约义务。但国家烟草专卖局却在《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对这些条约义务视而不见,根本不加规定,直接降低了对包装的要求。烟草局这一规定一公布就遭到了多方的反对,9月份北京的一个研讨会上各路专家一致“炮轰”这个新规定,国际控烟组织近日也向中国政府表达了反对的意见。

(中国市场上的香烟包装)

另外,由于各国都通过各种手段控制烟草进口,因此为了掠取利润,烟草公司鼓励走私甚至亲自组织走私已经是业内皆知的“新闻”。2006年7月18日,英国《公共图书科学》杂志发表了《未来的关键:英美烟草公司以及中国的香烟走私》一文。伦敦卫生及热带医学院的Kelley Lee博士和爱丁堡大学Jeff Collin博士,在分析大量英美烟草公司内部文件后认为,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英美烟草公司一直通过控制供应链(代理商和中间人)和价格来操纵向中国等地区走私香烟市场,运作方式包括设立英国的离岸公司、新加坡的保税仓库等。据估计,世界第二xx草商英美烟草公司每年在中国销售的香烟只有5.4%是通过合法渠道进口的,其余的都是通过走私渠道非法进入中国市场的。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香港曾经查获一笔85亿港元的香烟走私案,英美烟草(香港)有限公司出口部总裁吕健康涉嫌收受瀚国有限公司巨额商业贿赂,使用伪造的文件,将价值85亿港元的香烟走私销往中国内地和台湾等地。但答应为政府作证的xx走私香烟分销商徐道仁却在开庭前被黑社会在新加坡杀死扔入大海之中,此案至今仍无结果。

是选择数额巨大但浑身都流淌着罪恶血液的烟草税收,还是选择无数公民的身体健康?接下来就要看号称“企业家要流着道德的血液”的政府如何在二者之间做抉择了。

控烟、除烟之路漫漫,途中各方角力反复无常,但另外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还在于烟民自身的自我控制。Alan刚刚还在法庭上慷慨激昂地陈述烟草的危害并声讨烟草公司的罪恶,出了法庭后,二人回到熟悉的balcony,又照常和Denny夹起精致的雪茄烟,侃侃而谈,以此结束{yt}劳累的工作(这个镜头很不符合禁烟的要求)。

“我们都喜欢抽这些只能在室外享受的芬芳的癌症棒,这真是个悲剧。”

 

(新加坡香烟包装)

注:以上两幅图片均引自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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