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应釜等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 机械机电
所在地区: 宁夏
发布日期: 2010/06/08
截止日期: 2010/06/29
标讯内容:
招标编号: GDCX-FJZB10-157
分 包 号: GDCX- FJZB10-157-(01-05)
1.受委托,相似的3台及以上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业绩,其中反应釜要求为中外合资品牌;预分离塔、轻组分塔、干燥塔在醋酸或醋酐行业
已有相同或相似的1台及以上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业绩的制造企业或被指定的{wy}代理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设备的供货
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本标的招标范围QT006项目的反应釜1台、预分离塔1台、轻组分塔1台、干燥塔1台、闪蒸器1台(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
3.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4.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0年6月8日-6月15日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
京时间)。
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2)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至招标有限公司;或将现金/支票(不填日
期,xx于北京市)送交招标文件销售处,同时必须在国电物资商务网提交有关信息,等待审核。
3)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现金、支票审核并通过,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潜在投标人凭国电物资商务网会员的帐号及密码登录国电物资商务网,在费用拦中录入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经准许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xx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分包号 招标文件价格 (人民币:元) 交货期
1 反应釜 1台 GDCX-FJZB10-157-01 2000 2012.1
2 预分离塔 1台 GDCX- FJZB10-157-02 2000 2011.11
3 轻组分塔 1台 GDCX- FJZB10-157-03 2000 2011.11
4 干燥塔 1台 GDCX- FJZB10-157-04 2000 2011.11
5 闪蒸器 1台 GDCX- FJZB10-157-05 2000 2011.11
8.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dy}步开标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9日,北京时间09:3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9.开标时间和地点:{dy}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2010年6月29日北京时间09:30整。
11.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2.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联系人: 蔡洁 宋子丹
电 话: 13121930956 010-59893732
传 真: 010-59893738
E-mail: bj_zbcg@126.com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