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正是基于此认识,首先阐述了期货公司的产生及其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和地位,然后结合国外期货公司的实践,分析了期货公司在金融市场中的定位,接着对国外期货公司的业务发展模式进行了探讨,{zh1}对我国期货公司的建设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期货公司的产生及其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和地位
1.期货公司的产生
人类有史以来的交易活动大致经历了物物交换、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远期合同交易和标准合约的期货交易,从人类商品交易发展的历程可以看出,期货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是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
现代期货交易所从其诞生之初,就采用了严格的交易制度和会员制度,非会员不得入场交易,于是就产生了严格的会员交易制度与吸引更多交易者、扩大市场规模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办法,只能是改善会员交易制度,对会员的权利进行划分,赋予一部分会员从事代理业务的特权。这种特权会员负责管理和代理交易量巨大的期货交易者,从而大大增强了期货交易的生命力,提高了期货交易所交易者的管理效率,保证了期货交易的质量。这种拥有从事代理业务特权的会员就是早期的期货交易经纪人,大约产生于19世纪70年代。因而,早期的期货交易经纪人主要以自营业务为主,代理业务为辅。
随着期货交易功能的不断发挥,期货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受期货交易制度的限制,寻求代理的期货交易者数量越来越多。于是,一些拥有代理特权的会员便放弃自己的期货交易业务,转为专门接受非交易所会员的委托进行期货交易,并依靠收取佣金获得营业收入,这时他们就变成了期货交易中的职业经纪人,也叫期货经纪商。
客户只能通过经纪商进行交易,交易情况统一登记在经纪商账户上,经纪商要对自己的客户进行类似于交易所的管理,并为其所代理的全部期货交易的交易所和结算所负责,客户并不直接同交易所和结算所发生关系,也不直接对交易所和结算所负责。随着期货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交易人数的不断增加,对经纪商的各种服务要求也越来越高,单个经纪商已经很难适应这一要求。于是,众多经纪人便组织起来,成立一个专门组织,至此,也就产生了专门从事代理业务进行期货交易的期货经纪公司,也叫期货经纪行。
期货经纪公司的出现,有效地解决了会员资格限制和众多投资者这一矛盾,众多的非交易所会员投资者可以通过经纪公司来参与交易,从而保证了交易所会员的质量,解决了市场活跃和参与规范等问题。
2.期货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和地位
国际上发达的期货市场一般包括交易所、结算所、期货经纪公司和交易者四种基本组织结构。期货经纪公司在交易所申请会员资格,执行客户交易指令、代理期货交易,是联系交易所和交易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期货市场中重要的基础性组织结构和组成部分。
期货经纪公司一般具备以下业务职能:(1)根据客户指令代理买卖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2)对客户账户进行管理,控制客户交易风险;(3)为客户提供期货市场信息,进行期货交易咨询,充当客户的交易顾问等。
期货经纪公司在期货市场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1)期货经纪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期货交易,拓展市场参与者的范围,扩大市场的规模,节约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增强期货市场竞争的充分性,帮助形成xx、有效的期货价格;(2)期货经纪公司有专门从事信息搜集及行情分析的人员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有助于提高客户交易的决策效率和决策的准确性;(3)期货经纪公司拥有一套严密的风险控制制度,可以较为有效地控制客户的交易风险,实现期货交易风险在各环节的分散承担。
二、国外期货公司在金融市场中的定位
长期以来,我国对期货公司在金融市场中的身份地位一直难以准确定位,是属于金融行业还是属于服务行业,一直未见系统的定性和论证,对于期货公司的行业属性一直众说纷纭,甚至有人提出期货根本不能称之为行业,更不能成为产业。
按照《新帕尔格雷夫货币金融大词典》中的论述,“金融市场交易的许多资产是许诺在今后特定日子支付特定数量的通货,有时则视未来事件和环境而定。在全世界交易,许多交易的资产以现今货币计量单位来计值的,如公司股票、交货合同——黄金、石油、大豆、猪肚等”,在此,分明将石油、大豆、猪肚等商品期货或称标准商品与股票、债券等典型的金融产品并列,都划归到金融市场的内容。因此,可以笼统地说,期货具有一定的金融性质,属于广义的“大金融”范畴。
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期货公司作为金融企业,发挥着多样化的金融中介职能。虽然期货公司不是标准意义上的金融机构,但是,在国外把期货公司归属于非银行金融服务行业,具有经纪职能、结算职能、场外交易职能、期权发售职能、基金管理职能、客户的顾问服务职能、融资职能等等,个性突出,综合服务能力强,实行多级代理制,期货公司有交易所会员与非交易所会员、结算会员与非结算会员之分,相互分工协作,共同发挥中介职能。
任何一个金融系统的基本功能都包括在一个不确定的环境中、在时间和空间上帮助经济资源配置的功能,在这一过程中,由于牵涉到不确定性,资金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交换也同时意味着风险的交换,而且资金和风险往往是捆绑在一起并同时在市场上转移的,因此资金流也代表着风险流。 Bert Srholtens and Dick Van Wensveen在2000年时曾提出,“风险是金融中介业的根本,也是中介存在的主要原因,银行业和保险业的产生就源于它们的风险转移和风险管理功能”。典型的金融中介机构如此,其他伴随着交易品种扩大和风险多样化而新兴起来的中介机构,如投资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其风险配置的功能就更加明显和突出。总之,金融中介机构具有在不同参与者之间,以最小成本分配经济体系中的风险的功能。
期货市场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经济参与主体对风险有厌恶感。由于经济活动的发生存在时间的错位和空间的阻隔,因此经济活动必然会产生风险,如价格风险、购销风险、违约风险和质量风险等。在风险与经济活动共生的状况下,标准期货合约的诞生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分配风险的管理工具。在期货市场发展的早期阶段,只有实物商品期货,期货合约提供规避伴随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商品价格风险、违约风险、购销风险等,后来随着金融期货产品的出现和发展,期货市场交易对象更加虚拟化,除了为实体经济提供避险工具外,还可以提供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等与金融产品密切相关的风险,以风险作为交易对象的本质也更加凸现。因此,期货市场是通过期货这种风险金融工具的交易,体现期货市场风险转移特征的,而期货公司通过代理买卖“风险”这种物品,出售组合产品(期货投资基金)和提供以衍生产品为基础的理财工具而成为金融中介。期货公司通过提供交易中介,开发出众多衍生产品,把资产交易中的风险分解开来,让那些愿意并且能够承担风险的投资者,或者由于分工在管理风险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部门吸收,这就在整个社会范围内优化了风险的配置。
通过观察国外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期货公司是金融中介,发挥着分配和管理风险的功能。在现实经济中,国外成熟金融市场中的期货公司正在发挥着多种金融中介的职能,为经济的稳定运行发挥着重要作用。期货公司正在逐渐成为以投资银行和保险公司为主的综合性金融机构的分支,单纯的经纪公司在发展中由于核心产品单一而举步维艰,高投入与佣金水平的持续降低导致利润减少,小规模的公司只有被整合到大型金融机构中才能够得以生存。而我国的期货公司由于国家政策的限制而仅仅充当交易中介,其金融中介属性不仅没有被承认,而且功能的单一性也使其难以承担金融中介的职责。
三、国外期货公司的业务发展模式研究
与我国期货市场相比,以美、英等国为代表的期货市场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形成了机制完善、结构完备的期货行业体系,而新加坡、印度、韩国等新兴期货市场也在学习成熟市场经验的基础上取得了长足发展。
美国是期货市场和期货行业发展最为成熟的国家,其期货行业结构在原发型期货市场中{zj1}代表性。美国期货经纪公司种类多、业务范围广,美国《商品交易法》将其期货市场的中介机构划分为代理业务型、客户开发型以及管理服务型三大类,其中的代理业务型中介机构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期货经纪公司。这类中介机构主要是期货佣金商FCM(Futures Commission Merchant)、场内经纪商FB(Floor Broker)以及场内交易商FT(Floor Trader)。FCM是各种期货经纪中介的核心,是代表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企业法人或由企业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也可以是通过监管机构注册的个人经纪人,通常也称之为期货经纪商、经纪人事务所、电话行、佣金行或经纪行,从其功能来看,与我国的期货公司类似。作为期货交易活动的中介组织,在美、日等发达国家期货市场的构造中,期货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据统计,在美国期货业协会(NFA)注册的FCM目前共有192家。根据不同的业务发展模式,美国的FCM又可以分为三种:
(1)全能型金融服务公司。如高盛公司、花旗环球金融、美林公司以及摩根大通等金融巨头,期货经纪业仅占其业务的一部分,在这类公司中,负责期货经纪业务的机构可以是总公司的期货部,也可以在总公司下设立专门从事期货经纪活动的子公司。这类公司大多数具有交易会员资格和结算会员资格。
(2)专业的期货经纪公司。这类公司专营期货经纪业务,其中一些公司规模很大,差不多是本国所有大型交易所的会员。不过,也有一些地方性的小公司,本身并不具有交易所会员资格,只有委托大经纪公司为其进行交易和结算,在这种小型专业期货经纪公司中,有些专门拉分散的小客户,一般不向客户提供系统的资料和信息服务。
以瑞富期货公司(Refco)为典型代表,瑞富期货是以经纪业务为基础的多元化发展的期货经纪公司,拥有最广泛的客户群,是全球{zd0}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从瑞富期货的发展史可以看出,经纪人和经纪商制度是其拥有活力的关键,购并是其扩张的主要手段。瑞富期货的{zd0}特点就是业务发展非常全面和均衡,凡是期货经纪公司能够涉及的领域,该公司均成功进入。目前,瑞富期货涉足的主要业务包括衍生品交易、服务、资本市场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收购业务等四大块。
(3)现货公司兼营期货经纪业务。这类公司包括一些大型的现货加工商、仓储商、中间商和出口商等,此类公司最初涉足期货市场主要是为了套期保值,后来其业务触角进一步延伸,逐渐突破套期保值业务范围的局限,从自营保值业务拓展到期货经纪业务,有些现货公司旗下还设立了专门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子公司。这类公司的{zd0}特点是现货贸易经验比较丰富,对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之间的关系把握较为准确。
代表性公司为美国的富士通集团(FCStone),富士通的经营规模虽比不上上述期货公司,但却独具特色。作为一个从事商品交易风险管理的专业化公司,其特点是业务渗透商品价值链中包括生产、销售、加工、运输、批发和零售的每一个环节,为客户提供纵向一体化的商品贸易服务,从而成为美国{zd0}的农产品贸易商之一,美国中西部农场70%的农民通过富士通进行保值交易。
其他原发型期货市场与美国的期货经纪行业既有共同点,又存在差异。英国的期货经纪中介主要可以分为全能期货经纪商、贴现期货经纪商、介绍经纪商。全能期货经纪商全方位地提供期货期权代理业务、FOREX业务以及场外市场现货与衍生品的交易,同时还开展了电子交易和网上交易,并且为投资者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英国{zj1}代表性的全能期货经纪商有曼金融(Man Financial)、GNI有限公司和Berkeley期货公司,其中曼金融的发展被认为是贸易公司成功转型为金融机构的经典案例。目前,曼金融主营业务为资产管理,在其2003年的收入结构中,资产管理费收入为2.711亿英镑,资产管理业绩收入为1.391亿英镑,代理费收入仅为0.708亿英镑,也就是说,经纪业务收入仅占曼金融总利润的25%左右。
日本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企业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金融公司兼营期货经纪业务,主要是一些拥有投行背景的公司,如小林洋行和一些证券公司等;二是一些拥有现货背景的大型企业,这些企业大都设立了专门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子公司,这类期货公司的代表有三井物产、住友商事、丰商事、冈藤商事、三菱商事等;三是专业型期货经纪公司,以创建于1958年的日商联贸期货经纪股份有限公司(Nihon Unicom Corporation)为代表。
中国台湾的期货经纪商主要有四类:一是专营期货经纪商,只受托从事证期局公告的期货期权交易;二是兼营期货商,包括一些本土及外国券商和金融机构;三是期货交易辅助人,主要是一些获许经营期货交易辅助业务的证券经纪机构,期货交易辅助业务包括招揽客户、代理期货商接受客户开户、接受客户的委托单并交付期货商执行等;四是复委托公司,就是代理本土客户从事国外期货交易的机构。
四、结论与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得出以下几点结论与建议:
1.期货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是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而期货公司的出现,有效地解决了会员资格限制和投资者众多这一矛盾,众多的非交易所会员投资者可以通过经纪公司来参与交易,保证了交易所会员的质量,解决了市场活跃和参与规范等问题。
2.通过观察国外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期货公司应定位为金融中介,属于金融服务业,发挥着分配和管理风险的功能。在现实经济中,国外成熟金融市场中的期货公司正在发挥着多种金融中介的职能,为经济的稳定运行发挥着重要作用。参照国际上发达国家期货公司的一般特征,顺应我国金融市场发展需要,我国期货公司未来的发展定位应为包括商品期货和期权、金融期货和期权等金融衍生品的经纪代理、自营投资、委托理财、咨询培训和基金管理等业务在内的金融服务业。
3.各个国家和地区期货公司的业务发展模式各有特色,但是国外期货市场的期货业,均已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较为完善的行业结构。在我国,由于期货市场还处于初创时期,对期货经纪活动的组织、运营与监管还缺少必要的经验和法规,与国外期货公司相比,国内期货公司存在明显的差距,具体表现在:国内期货公司只能从事期货交易代理业务,公司规模较小,市场细分能力不足等。因此,非常有必要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促使我国的期货公司尽快向全能经纪商的角色转变,以推动我国期货公司乃至整个期货市场进一步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