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事真是一言难以说清楚,改革开放三十年,什么东西都学西方的,能够捉到耗子的办法就尽量引进,而一些真正先进的管理方式却不会或不想吸纳。比如用工制度、比如公正、民主的企业文化等,一旦出了事才挖东墙补西墙,因此,怎样看发展中的中国总像一只跛足的鸭,走起路来少了平衡性、要想飞起来就更缺乏理性。
富士康连续出现跳楼事件后,才触动中国官场的民主神筋,觉得本应在非公有企业要建起的工会组织是必建不可的了。然而,调查多名在非公有企业工作的员工和依据本人在非公有企业多年的工作经验看来,笔者不禁为当下的中国国情下在非公有企业建工会,这样的工会组织会不会是一种摆设?疑惑如下:
非公有企业工会的活动场所由谁提供?政府还是企业主?笔者曾在一大型机构工作过,该非公有企业明明没有工会组织,但老板想评政府颁发的五一劳动奖章,要获得这个奖要求单位必须要建立工会组织,而且要得到上级工会组织的年审。那好,反正老板有的是钱,他立即买进办公设备,装修几间办公房,一个像模像样的工会办公室就建成了。上面来检查的人过来一看,喝喝茶、吃吃饭走了后,这个非公有企业工会的牌子还在,但工会办公室就老是空着。
其二、非公有企业工会工作人员由谁委任,他们的薪水从哪来?还是上面提到的那个老板,他不公一夜之间弄起了像样的工会办公室,而且在几分钟时间内通过电话就指定了工会的全部工作人员。由他小舅子任工会主席,其它的亲戚任工会委员,而且是全部兼职。这像现象在非公有企业中很普遍,有些企业也会任一些“打工仔”做工会职员,但都是兼职的多,他们的工资还是靠老板发给,工资的多少就看老板的脸色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老板面前都很难维护,又怎样去维护其它员工的合法权益?非公有企业建这样的工会还不是一种摆设,说不定到关键时候还会成为老板歁压员工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