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乐亭大清河风电场一期工程风力发电机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CX-FDZB10-147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河北
详细信息请咨询:
联系人:肖 娜 张 艳
手 机:13261921631 13408901978
电 话:010-63836586
传 真:010-51113228
邮 件:84279113@163.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1.1 受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 本标的招标范围:单机容量2MW及以上,总容量为48 MW级(允许偏差不大于1台风电机组的单机容量)成套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国内已有20台及以上的2MW风力发电机组投入运行或己成功安装100台2MW风力发电机组的业绩。
1.4 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5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0年6月4日-6月11日出售招标文件。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1.7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
1.8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dy}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6月29日,北京时间9: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0 开标时间:{dy}步开标的投标文件時间为2010年6月29日,北京时间9:00整,
1.11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2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13 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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