钒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爆破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0-06-03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所属地区:四川
威远钢铁有限公司钒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工程建设所需爆破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具有合格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 概述
(1) 工程位置
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连界镇反帝村、先锋村。
(2) 项目概况
钒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位于连界宝溪河左岸,现威远钢铁有限公司五号高炉旁,涉及占地约3500亩。该地块森林覆盖率高,植被好,实际地貌以现场实地踏勘为准。
本工程是威远钢铁有限公司钒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前期土石方场平工程爆破项目,初设地平标高630米、631米、636米等(分台阶,以设计为准)。{zd0}挖方高度Hw约67米,{zd0}填方高度Ht约36米;土石方以场内转运为主,土石方场内平衡;预计工期为180天。
(3) 工程范围及预计规模
本工程总挖方量约为1800万m3;总填方量约为2000万m3。经过局部区域高程调整,挖填方量基本上平衡。场平面积约为240万平方米。
二、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xx
三、 招标项目
威远钢铁有限公司钒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爆破项目服务
四、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国家认可的D级以上(含D级)爆破资质。
(2)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具有100万方及以上土石方爆破工程服务的管理经验或相当规模土石方爆破工程服务的管理业绩。
(3)具备承接大型土石方爆破工程项目的专用设备及相关辅助设备、技术、专业人员等条件。
(4)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3年及以上类似项目的经历和业绩。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爆破责任事故。
(6)企业近3年的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7)本标不接受联营体投标。
五、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2)投标人从业资质证书(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5)税务登记证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6)爆破作业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原件,留复印件一份(拟从事该项目的作业人员);
(7)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一份;
(9)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一份;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 招标安排
(1) 招标文件将于2010年6月3日至6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11:30、下午13:0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持相关资质证件(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领取标书资料。每套招标文件收取人民币贰仟伍佰元 (2500.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12日上午9:00时~9: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此规定时间之内由专人递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本合同文件规定格式的投标银行保函,未提交投标保函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 本合同开标定于2010年6月12日上午9:30时公开举行,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议。
(4) 投标文件份数: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
(5) 投标有效期:开标日期以后的7天内。
(6) 投标担保金:人民币20万元。
(7) 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中标后3日内。
七、 开标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分为技术方案评审和商务评审(投标报价),招标人先进行技术方案评审,对于技术方案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对其进行商务评审(投标报价)。
八、 其它
(1)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考察本标涉及的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并有责任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现场察勘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掌握的现有的{zx1}的资料和数据,仅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投标人对自己组织的现场察勘中获取的资料和数据、判断及推论负责。
(3)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招标人所制定的关于工程安全管理、项目进度管理、物资管理等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
九、 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招标人有权确定一名或多名中标人并签订爆破工程服务合同;若产生多名中标人,招标方授予的合同量不保证平均分配。
联系人: 蔡洁 宋丹
电 话: 13121930956 010-59893732
传 真: 010-59893738
E-mail: bj_zbcg@126.com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