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二期)高压离心风机招标
开标时间: 2010-06-22
1.1 工程概况
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工业区,距西宁市区约35km,距湟中县城约6km。该项目年设计产能50万吨铝型材;与之配套的炭素产品年产能
30万吨;建设期为2年,二期计划于2010年下半年投产。
1.2 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二期)高压离心风机其附属设备采购
招标范围主要有:
1) 电解烟气净化系统所属9台高压离心风机其附属设备
2)投标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检验、包装、运输、交货验收等;
3)提供必要的专用工器具,满足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 ;
4)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5)负责投标设备与车间其它系统之间连接部分的技术协调工作;
6)设备的安装和现场试验将由其它承包商完成,卖方必须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安装、调试;
7)投标方对投标设备的完整性及安全性负责。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自有资金和银行xx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如生产企业投标,其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如代理商投标,其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同时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1.4.2 代理授权书
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1.4.3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
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1.4.4 财务状况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经过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近三年会计财务报表反映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因严重亏损处于破产状况;银行或独立资信评估机
构出具的资信等级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工程。
1.4.5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投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
1.4.6 主要人员的资格
人员的资格:担任本招标设备的主要人员必须是具有同类设备设计、开发、试验、制造工艺、现场服务、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调试、验收和培训经历。
1.4.7 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类似招标设备二个及以上项目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
1.5 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作为废标处理,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7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6月3日
1.8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6月9日 18:00时截止
1.9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6月3日~10日 8:30~11:30,14:30~17:3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 牛 丽 陈红娜
手机:13466627831
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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