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我县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情况,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县纪委负责全程监督。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全县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5名,具体职位、职数及报考条件见附件(《宁远县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xxxx学历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计生委乡镇服务所、计生服务站、人民医院护理、中医院护理、妇保院护理、乡镇公卫办、乡镇卫生院、舜帝陵管理所等职位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除外)。
6、年龄30岁以下(1980年 6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职位可适当放宽。
7、符合各职位相对应的专业及条件。
8、研究生毕业的,可免试优先聘用。
四、实施步骤
本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统一部署,人事局具体组织实施。整个工作按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实际操作、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0日—20日。
2、报名地点:宁远县人事局。
3、报名及资格审查事项: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各职位开考人数比例不受限制。
(二)笔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笔试内容(两科):
公共科目(占40%)和各职位相关专业知识(占60%)。
2、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7月4日上午8:00-9:30考公共科目;10:00-12:00考专业知识。
地点:见准考证。
(三)实际操作
实际操作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事局组织实施。实际操作人选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该比例,专业知识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作为实际操作人选。
实际操作由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进行。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报考同一职位参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实际操作成绩占40%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允许进行一次复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考核中应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充分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
如考核对象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笔试、(实际操作)、体检、考核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
确定拟聘专业技术人员后,各招考单位按有关规定填写聘用审批表,将拟聘专业技术人员分别报县人事局、县编委办审核,并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备案,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有关部门及招聘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指导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认真执行政策,严格按招聘条件及规定程序办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违纪考生,一经发现,随即取消其招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对违纪工作人员,由有关部门进行纪律处分。
宁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O年六月五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