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工程第四批钢材、钢绞线、减水剂、水泥、粉煤灰、矿渣粉招标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1.招标条件
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红柳河至乌鲁木齐段工程已由铁道部以铁鉴函[2009]14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管段LXTJ-2、LXTJ-3、LXTJ-4、LXTJ-7、LXTJ-8、LXTJ-9,6个标段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本项目所需的甲控物资钢材、钢绞线、减水剂、水泥、粉煤灰、矿渣粉、现在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生产(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红柳河~乌鲁木齐段土建工程LXTJ1-9标起止里程为DK1119+679~DK1834.181+488.18,工程全长715km。工程范围包括路基、桥涵、隧道、轨道、房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等。计划总工期48个月,2010年1月1日开工,2013年12月31日完工。
2.2招标内容:见下表1。(请下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1、通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近两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投标人在2007年度和2008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需经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审查通过范围内的合格供应商(制造商)
3.1.2、专用要求
1)钢材标包:
①生产厂家具备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②投标人(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
③本次招标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均可参加;
④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元)以上。
⑤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
⑥投标人近两年在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项目中有同类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及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
⑦生产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和规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2)钢绞线标包
①投标人(生产厂家)注册资金需达到4000万元及以上;
②本次招标只允许生产厂家参加。
③投标人近两年在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项目中有同类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及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
④钢绞线年产量不低于8万吨。
⑤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
⑥生产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和规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3)减水剂标包:
①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
②投标人近两年在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项目中有同类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及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
③投标人出具省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近期检测报告,其各项指标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
④本次招标只允许生产厂家参加。
⑤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
⑥生产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和规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4)水泥标包:
①生产厂家具备年产60万吨及以上的旋窑生产线能力,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
②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③投标人近两年在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中有同类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及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
④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参加。
⑤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
⑥生产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和规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5)粉煤灰标包:
①生产厂家具备年产2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②投标人近两年在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项目中有同类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及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
③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近期检测报告,其各项指标满足铁建设[2009]152号文《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局部修订条文;
④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参加;
6)矿渣粉标包:
①生产厂家具备年产2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②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
③投标人近两年在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项目中有同类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及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
④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近期检测报告,其各项指标满足铁建设[2009]152号文《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局部修订条文;
⑤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参加;
⑥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或管理制度;
3.1.3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1.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5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6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xx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两年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对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由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7生产能力:
钢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水泥生产厂家具备年产60万吨及以上的旋窑生产线能力,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
粉煤灰生产厂家具备年产2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矿渣粉生产厂家具备年产2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0年6月7日-6月11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8:30时(节假日除外)。
5.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以下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6月30日上午9时30分。
项目负责人: 王 兵 李 晨
联系电话(Tel.): 010 -51129921 010-51129989
移动手机(Tele.):15210249275
传 真(Fax.):010-51129989
电子邮箱(E-mail):(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51129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