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经济观察报有一个叫仲伟志的评论员,写了一篇题目叫《“共同富裕”:穷人不能更穷,富人可以更富》评论员文章。该文被许多大网站转发。文章说, “我们不能将中央政府缩小贫富差距和地域发展落差的执政理念,简单理解为一种‘均贫富’的‘革命性’行动纲领。”“首先,重提‘共同富裕’,并不标志着执 政党的发展观已经发生了‘革命性变化’。让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从一开始就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一种手段。……现在,中央政府更加注重经济社会 协调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是对xxx理论的一种实践与完善。”“再者,重提‘共同富裕’,也绝非要回到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老路上去。我们不能因为 多数劳动者达不到企业家阶层的收入水平,就消灭企业家,实现大一统。”“我们认为,缩小贫富差距、扭转分化趋势是当务之急,不过我们主张,穷人{jd1}不能更 穷,富人却是可以更加富裕的。关键是,政府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效率、保障社会公平并xx腐败?”。“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主要矛 盾……即公共需求的增长与公共产品供应严重不足的矛盾。我们认为,建设一个具有强大公共服务职能的现代政府,才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和前提。”“在一 个市场化、多元化的社会中,基于能力、素质等问题导致收入差距拉大,并且出现劳动所有者阶层和资本所有者阶层,是无可避免的。当然,这必须有一个前提:政 府要为各个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而不是渗入市场、干预市场。然后,政府应该在二次分配中发挥作用,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并在公民监督下调整财政 支出结构,建立利益均衡机制和利益表达对话机制。”文章{zh1}说,“从根本上来说,建立和谐社会,走向“共同富裕”,并不是一个分配问题,而是一个重塑现代 政府的问题。否则,即便从“先富论”转变为“共同富裕”,也不可能将经济社会转入到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上来。” 从中可以看出,作者 为私有化经济、“企业家阶层”(“资本所有者阶层”)和所谓的“基于能力、素质等问题导致收入差距拉大”辩护的同时,把造成当前严重“两极分化”的根源和 责任,精心地推到了政府乱作为、不作为、作为无能的头上了--“渗入市场、干预市场”,做了不该做的事;“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效率、保障社会公平并xx腐 败”,“建立利益均衡机制和利益表达对话机制”,该做的没做好或没做。总之,全是政府的错、政策的错、政治的错、政治体制的错,“两极分化”与私有化经济 无关。 这里,且不说造成“两极分化”的根源究竟是什么,靠政府“在二次分配中发挥作用”能否解决“两极分化”问题,更不谈“重塑现代政府”“建立利益 均衡机制和利益表达对话机制”的政治用意、实际所指,也不谈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是不是如作者所讲的是指“出现劳动所有者阶层和资本所有者阶层是无可避 免的”前提下的“穷人不能更穷,富人可以更富”。这里,单就私有化两极分化大环境条件下,能否真的实现“评论员”所主张的“穷人不能更穷,富人可以更富” 这一目标,作一例证分析。 假如现在社会共有100人,其中穷人80人、富人20人,社会总财富有100元,人均1元,其中80个穷人占总财富20元,人均0.25元,20个富人占80元,人均4元;那么穷富两者人均收入差距是3.75元。 假如经过保八,实现了超八,总财富增长了10%,即增长10元,成了110元;那么原有的100元已经各属其主,新一年收入分配调整只能对这新增的10元进行调整。如何调整呢?有三种分配方案可供选择: {dy}、分配比例向富人倾斜,不按原来的“穷二富八”分配了,而按“穷小于二、富大于八”分配。这样的分配,穷人收入当然也会有所增加,甚至按 “穷一富九”比例分配也会有加。80个穷人分得1元,加上原有的20元,为21元,人均0.2625元,比上年增了0.0125元;20个富人分得9元, 加上原有的80元,为89元,人均4.45元,比上年增了0.45元。两相比较,穷人增收了,富人更发了。穷富两者人均收入差距由上年3.75元扩大到了 现在的4.1875元。结论:穷人更穷了,富人更富了。 第二、分配比例不调整,还按穷富二八比例分。则,80个穷人分得2元,加上原有的20元,为22元,人均0.275元,比上年增了0.025 元;20个富人分得8元,加上原有的80元,为88元,人均4.4元,比上年增了0.4元。这样的分配结果,两相比较,表面上实现了“穷人不能更穷,富人 可以更富”的原则,实际上穷富两者人均收入差距由上年3.75元扩大到了现在的4.125元。结论:穷人更穷了,富人更富了。 第三、分配比例向穷人倾斜,当然不可能太倾斜了,先富们不答应。按五五分不可能,倒四六、倒三七、倒二八、倒一九更不可能,{zh0}也就按“穷三富 七”或“穷四富六”比例分。比如,按四六比例分,则,80个穷人分得4元,加上原有的20元,为24元,人均0.3元,比上年增了0.05元;20个富人 分得6元,加上原有的80元,为86元,人均4.3元,比上年增了0.3元。“穷人不能更穷,富人可以更富”的原则似乎大大实现了,实际上穷富两者人均收 入差距由上年3.75元扩大到了现在的4元。结论:穷人更穷了,富人更富了。 这里需要异想天开的是,如果先富们万一真的大发慈悲,允许这新增的10元财富按倒二八分配,那情况会如何呢?80个穷人分得8元,加上原有的 20元,为28元,人均0.35元,比上年增了0.1元;20个富人分得2元,加上原有的80元,为82元,人均4.1元,比上年增了0.1元。两相比 较,穷富两者人均收入都增加了0.1元,收入差距保持了3.75元不变。结论:穷人没有更穷,富人也没有更富。而这样的结果,对仲伟志来说,当然是{jd1}不 能接受的,因为它是严重地“回到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老路上去”了--新增的10元钱,被穷人、富人即“能力、素质”非常不同的两类100人给平分了, 每人都得到了一角。岂有此理!岂能允许!岂能容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