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盒里的少女

文/江湖

那些信,一定藏在房间的某个位置。年复一年蔽旧了,发着霉,长出蠹虫蚕食着。可能在外婆风烛之年栖身的那张老式沙发床的夹层里,可能是床尾那个塑料马桶后鞋盒中的某一个,可能在父亲房间墙角里那堆厚厚的教案中间。也可能在我离家的那一年,在某次家庭战争中被当成垃圾清理出去了。老人的东西多半经年不整理,愈堆愈多,没人理会那中间埋着什么。我奇怪人总有这样的信心,“这事不会发生在我身上”, 耶利亚神秘耶利亚,我一定要找到她,我一定,要找到她。

 

夏令营结束的那夜,忙着留言,写通讯录。每个人都热忱写满属于自己的一页,年龄星座兴趣爱好座右铭一概不漏。队里那个整日昏昏然的女生,给谁的字迹都一样昏昏然。稍大点的男生会写两句名人名言,阅读范围扩展到世界地图的左半边,例如《约翰·克里索多夫》,我至今仍象征性的不知它就是象征主义的代表。通讯录上有一页是这么写的,姓名:小岩。其他的栏目一概皆空,简陋的连张照片都没有。页末有个地方写着几个字:永远快乐!

这个名字似乎知道什么都不必写。那个黄色月亮裹在云气里的夏夜,我们默默趴在走廊扶手上,心里已经在写信。 

   

一写就是四年,横跨整个青少年时代。如果说,我们认识在14岁那个以忧伤充装阅历的年纪上,以后书信里那种矜持的“老练”更是稚气的不可救药,什么都不肯承认,什么也不必说,以沉默为万灵丹。将这种没有家底与背景的矜持比作豁达,其实什么都不是。少年不都这个样子么?似乎不这样就不会长大。喜欢暧昧,热衷在信里夹礼物,有时是明信片,透明书签,(上面都印着忧伤不知所云的句子,例如:“我在季节的两头来回走着。”或者“相隔万里,我无法折柳为舟前去看你”),有时是民间文学报,上面有自己的笔名——雅致到倍觉粗俗,那是种印刷纸张都很粗糙的小报,告诉对方自己被肯定,并互相鼓励着。偶尔写到山穷水尽处,以各种莫名其不妙词句填充之,常用的,“远方”、“秋风”、“彼岸”云云(那时的“远方”多么远,等个信要三天,岂如今日火星人来去地球如入无人之境),或者,录音机磁带恰转出两句歌词,正合彼时心境,信手摘来,强力分行。刚好窗外飘过两点雨,几乎感动自己落泪。篇末了,此致,祝好,日期,笔名签名。

 

我自历青春期后,常疑“少年不识愁滋味”此言,这怀疑遍及他人,又返回自身,终于弄清一件事,此言应作“不识少年愁滋味”。少年人愁的天真,不染烟尘,为一个不请自来的新愁,也要强做词。成年人的愁,遍经沧桑,青涩既去,那是仇、踌、或者惆,偏偏不是愁。

 

小岩的信,几乎从不谈与学业相关的事。使我以为,她整个青少年期都在致力与各种“社会人士”周旋,她深受困扰,起码,语气里大体是这个意思。但我总是能读出深一层的意思来,这种困扰使她愉悦,如果没有这些,她就不会给我来信了。那些信被放在一个鞋盒子里,渐渐地堆高。我想在复信里写点什么,始终没写过。在一个通讯必须靠写信的年代,表陈喜爱是件天大的事,因为,表陈完之后,如何去实践,本身就是件天大的事。信,不是一个终点,写信的快乐,正在于这种永远犹犹豫豫写与不写的苦楚;而读信的快乐,也正好在于揣摩寄信人的此种苦楚。

 

四年后,国家大考。我辍学去了厦门。书信由此中断。

 

我奇怪的是,屡次与她会面,都有第三者在场。或者说,每次我都是做为她的第三者在场呢。一年后的春天,我从县城北上求学,市里是必经之途,也有长途车可以越过。我想去看看那个写了四年信的人。

 

比夏令营里那个小小岩更丰匀了。两年前信里附了照片,冰雕馆里的她裹在厚厚大棉袄里,看不清身材,倒是比对出脸上少女该有的绯红。她内心本来早熟,我看到的可以说是与信里更为匹配的她。鼻梁上的眼镜多了一份书卷气,她给我写了那么多的信,信里附那么多的诗,我竟从没想过她会戴眼镜?那个游刃于江湖大哥有力人士绰绰有余的萝莉,已消失在灰色职业装和民办教师式眼镜里,她长大了。但我一向以为,着装打扮是个人向外界呈现的一个样子,仅供参考,我们总有坐下来平心静谈的时候。她的手臂挎在一个男人的臂弯里,打消了我的念头。

礼貌的寒暄,介绍男友(男友也戴眼镜,高大帅,一付天敌的样子),握手。行李寄存在她家,那么意味着今夜可寄宿于此。男友面露不快,她坚持……总算出了门,去什么地方逛逛,公园里像在过节,陌生人比我一县八乡加起来的都多,说话音调不时提高,有时要说两遍,言简意赅,不可能有“这两年你好么?”这样旧情绵绵费心费脑的问答。挤出人群,我透了口气。在来途车上设想的所有问答,都不合时宜。

 

一个断腿的孩子横在路中,向我们伸出缺口的搪瓷碗。我把手伸进口袋,然而——高大帅男友伸长脖子,向碗里吐了唾沫,“总这样烦人!”拖着她绕开了。我的手停在裤袋里,她向我回头,我该离开,回头再说。我不能当场用我的善去证明她男友的恶。

真是混混噩噩的{yt}。黄昏时我们站在绕城高架桥下,一个新建的城市广场,放眼难得的辽远。她说,这里将来是繁华的地方。我在一个稍远的距离,目定于她与男友相拥。野风狂起,我想起半年前这样的一个黄昏,孤身站在厦门的一个这样的地方,不知走向何处。我想不论将来这是什么地方,我都不会再来站上一站。

 

夜静了。她在楼上。我于一楼过道旁的小床,与其弟同宿。弟弟天性纯良,亲近的像一家人,总算使我得到安慰。即便这种安慰是不相干,节外生枝的。他睡的早,也睡的熟,夜间几次翻身都吵不着他,凌晨街上小贩开门与推车也吵不着他,似乎他知道我要起早,故意睡的这么死。穿好衣服,仔细洗漱,庄重得像是要去领奖。轻步上楼,民房有三层,父亲在顶层,她在二楼,楼面上没有隔断,大赤赤一张床靠墙摆着,不必敲门与咳嗽,她就躺在那里,脸露在被外。被面上供起身体的形状,如山峦起伏。我会惊醒她么,继而惊醒楼上的老人?但我没有别的方式。我想单独见她。就这样。

她醒了。从古典油画中醒来,略微惊了惊,没有更大的波澜。似乎她也想到了这样的方式:他等了许多年,终于在床边坐着,默默地看着直到她醒来。这四年来的苦楚似乎是为了换取如斯的酬偿。我该说点什么,能付与一个刚从梦中醒来的人么?她是聪明人,望向楼上,我们不能开口说话。她伸懒腰,示意要起床。我们是朋友,我该下去了。

 

早餐,豆浆摊上。街上空旷清冽,豆浆蒸腾着热气,温暖的像个老朋友。我们静静喝着,一个字没说,其实我饱着。她的穿着,大异昨日:米色绒毛上装,白色休闲长裤,平底便鞋。是老朋友的样子。

上车,道别,她递给我行李,道别,就这样了。她在窗外,忽然弯腰,大概是鞋带松了。我伸出头去看,玻璃窗紧闭,碰上了,响声惊心刺耳。乘客不多,司机还没上来,她上来了。“疼不疼?”她伸出手,按着我额头,四目交接,没有避开。那种犹犹豫豫的,写信的情景历历在目。我拿下她的手,握在手里。是这样的,一对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以握手做为道别。

 

大学的几年,忙于应付新事物,结交新朋友。小岩的生活,能料得到的,那个高大帅擅于吐痰的男朋友,某品牌车间主任,也就这样了。像大多数女孩那样,觅得一个收入稳定的对象,结婚育子,投身家庭生活,耽于泡沫剧里,间或小姐妹家里走走,打打小牌,在夜幕里对着万家灯火发呆。

电话,是写信的那几年里就打过的。接电话的是父亲,一口很重的方言,我听的懂,但不会说。因此,我既不能说是她朋友——她的朋友够多了,闹得鸡犬不宁;又不能说是同学,那时都还在念初中,哪有同学说外地话的道理。更不合适说是笔友,只怕父亲还没开化到理解一个陌生男人的来信?——我是某某年某夏令营的来自某县的学友,总要为这个可疑拗口的身份解释半天。多年后我见着小岩父亲,那是另一次谋面。她中午去赴朋友的约,把我留在家里喝中年父亲的功夫茶。中年男人闷声不吭,一看就是老式民宅的主人,长期独身生活养成的沉默,对什么都不屑一顾,凡事流露概不在怀的态度。这种男人,发作起来是骇人的,平常又阴沉沉的给人一种随时可能发作的嫌疑。我只好闷闷喝着茶。他只是闷闷卷着纸烟。大概为着省钱,八十年代以后,自己卷纸烟抽的男人不多了。他面前摆着一个圆形平底箩筐,一半堆着烟丝,另一半铺着白色烟纸。拿起一张烟纸,撮一点烟丝放在烟纸四分之三处,一卷到底,用手指蘸唾沫粘了粘纸边,一支烟就这样可以吸了。那四分之一悬空的,是吸嘴。这种没有过滤嘴的烟,我吸过一次,浓烈呛人,其口味之重,不到一定程度的瘾者消受不了。挨到下午,她总算回来,乐呵呵的,跟男人说晚饭不在家吃,又有朋友饭局。

我见到了朋友,个个有王晶电影里大哥气派,豪放挥洒自如,很是照顾流落他乡的小弟我也。那四年的信,以前选其主线索,还当是剧本看,现下各本尊纷纷现身,真实得像是在做梦。

 

暑假前再打电话,那个本以为融入中国式主妇不可辨的小岩,告诉我,和弟弟在夜市卖服装。没有问更多,隐隐察觉什么。

回乡路上又路过市里。本想从省城坐长途车穿越而过,谁知到省城已然天黑,去县里的车又过营运时间。省城没有朋友,倒是有一班车去市里。到了市里,某快捷酒店下塌,已是夜间十点过半。这个时刻,是夜市的时间。不用再打电话,打电话也找不着,她必定在夜市,她不知我在市里。叫了辆车,去夜市。

一整排服装档,在夜市排开。顾客攒踵,便于我混迹其间。一个,两个,不是,她不卖这样的衣服,再往前,不是,嗓门没有这么大。她的声音、口音,电话里尤其妙哉,是闽剧小调的原声。这是她了。一女一男,男的是弟弟,我认得,纯良的,现在举手投足,像个男子汉了。她正在向顾客推销衣服,像在唱小曲,声色撩人的很。我走过去,靠边停下,捻起一条裤子看起来。

“阿哥,你眼色真正好,这款合适你哩。”弟弟的声音,我侧身点点头,笑笑。

“啊!”小岩的惊呼。我转过身来,将她、将我看分明。

这个小岩,我钟情于她无论何时何处总有一份少女时期没用完的青涩。她在夜市的打扮固然入时入理,江湖气十足,见到老朋友,总还这样大惊小怪。

“怎不大惊小怪,你吓到我咧。”她赶紧向弟弟介绍,弟弟一边做生意,一边大声说道,“阿哥跟我睡过一床的,会识啦。”

问她近况。我的猜测坐了实。分开了,好些年前就分开了。现在好,跟弟弟做点生意,还打算读书呢,挣点钱再说。你长这么高了,真是好看。学校里必定有女生追求吧。哎,你真是好,成熟了……你坐着,我过去照顾一下。

说了一半,客人多了起来。我以前总认为自己有这样运气,一个冷清的店面在我进去之后,定然会热闹起来。后来我才知道,有这种想法的人不在少数。这不过证明中国人好凑热闹而已。

在一张小凳上坐着,看着姐弟俩个卖衣服。夜市灯如昼,人约黄昏后。她不时回回头,表示抱歉。该抱歉的实则是我,不约自来,给人的,有惊喜还有惶然。我在她身后,怕是她说起话来都不自然。其实,我不应在这里。我是来说点什么的么,这些年来,除了那些写在纸上的文字,什么都不曾谈起过。——哪怕是谈谈那些信?辍学异乡飘零,加之两年的民办大学生活,使我目击而养足成年人的心智,她亦早早踏入社会,大家已有一份开怀畅谈的超脱。那么,是地点不对,情境不堪。我经识了多次话谈后才渐渐明白,倾心而谈需要契合的时间地点与心境,天地人三者合一,才可指望。在我与小岩之间,似乎这样的机缘,不可遇更不可求。

她遗憾目送我,我遗憾躺在酒店床上。她的遗憾是意外的,可与惊喜抵消。我的遗憾是人工的,无端自作的,当然要自己受着。我想起连她的一个移动电话号码都不曾问得。也许回去以后再问问罢。

 

这一回又是许多年,我似乎并不将这事放在心上。总以为靠着一个地址,一个电话号码可以轻而易举找到一个人。也许她的父亲,那个怪叔叔变成了老衲,依旧沉居在那幢街道旁的老宅里撮纸烟,打扰他需要很大的勇气。——男人与女人,上到了一定的年纪会渐分不出性别,集两性缺点于一身,十分不好对付。我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去打那个电话,因为什么呢,可能会有一批接货电话找她,可能会有一个入学通知的电话找她,即便是一个普通的饭局找她,都可轻而易举打那个电话。不因为,我不是一个必须的人。枯草拦住大沙丘,我不过是因为那个可疑而拗口的身份,因为不会一口地道的口音。她家的住址在每一个信封上,信封在鞋盒里,鞋盒在家里的某处,这么多年,即便是把整个家翻起来,找到那个鞋盒的希望都算渺茫。

鞋盒不是{wy}能找到她的方式,那里面埋藏着一个少年孤独忧伤期的时光。

然而,更不幸的是,曾经朗朗上口的一个电话号码,在多年来情场商场风月场里朗朗上口的各种号码里支离破碎了。

 

问过一些当年同队的学友,得到过一些消息。去京城了,入学,毕业,又去了南方。不太可能是一个人了。所有预料不到的,在时间里一律平等,都成为不必证实的那一种。父亲多年前对我说,“人生我,我生人。”真是金玉之言。走路的,骑车的,挤公交的,在限速四十码的街上开车的,推着婴儿床的,在公园草地上给孩子把尿的,在学校门口等放学的,渐渐辨不清面目,鞋盒里的少女,总会归入那一种幸福庸常到用指数来衡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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