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购物摔成骨折超市一审担责七成[刘晓燕]__鲜橙互动南都网南方都市报 ...

    南都讯 记者刘晓燕 2007年,市民罗女士在民润超市日用品货架区旁购物时摔倒骨折,她认为超市没有将地面积水清理干净导致她摔伤,于是将民润公司和超市一起告上法庭,索赔6万余元。法院一审认为民润超市应承担七成责任,判其赔偿罗女士1万余元。民润超市不服上诉,昨日,此案在市中院二审开庭。

    罗女士诉称:2007年10月12日上午8时许,她在民润超市购物时,因超市没有将地面积水清理干净,地面非常湿滑,也没有放置任何警示牌,导致她在日用品货架区旁边摔倒。她向超市投诉,但工作人员不予理睬,直到她拨打110报警,在xx的干预下,超市负责人才陪她到医院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她的左手骨折,尾椎骨裂,需要长时间的xx和恢复。

    罗女士为此将民润公司和事发的梅林四村民润超市一起告上法庭,索要医疗费、误工费、后续xx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1万余元。

    一审开庭时,民润公司和民润超市辩称,即使有积水也应该在水产区或生鲜区,不可能在日用品区。即使真的有积水,罗女士作为一个xx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有谨慎注意的义务,其摔伤应自己承担主要责任。

    福田区法院一审认为,罗女士在民润超市购物时摔倒受伤,其提交了事发时手机拍摄的现场照片,民润超市虽有异议,但没有提交足以反驳的证据,也没提交证据证明其已设置了足够的安全提醒标志,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罗女士作为xx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行走的过程中也应承担一定的注意义务。法院酌定民润超市对罗女士的受伤承担70%的赔偿责任。该院遂作出一审判决:民润超市应赔偿罗女士损失1.1万余元,民润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民润超市不服一审判决,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昨日二审时,法官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民润超市的代理人表示,是否可以调解或者撤诉,要回去跟公司商量才能作出决定,法官遂宣布休庭。

(南方都市报  )
    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获得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南方都市报"字样。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顾问:梁香禄(020-87366226)、肖曼丽(020-87366691)、袁铮(020-87366099)
郑重声明:资讯 【顾客购物摔成骨折超市一审担责七成[刘晓燕]__鲜橙互动南都网南方都市报 ...】由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