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容灾中心项目空调冷却塔招标
招标编号:0711-10OTL085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北京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标采购集中式信息系统北京容灾中心项目空调冷却塔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采购货物要求参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投标人必须以包(有子包的以子包)为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投一个、多个或全部包/子包,招标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选择并接受投标人所投的任何包或子包。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业绩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 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5.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6. 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7. 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8. 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9. 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公开通报批评。
10. 对于空调冷却塔设备
1)如投标人为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本金应达到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授权原厂商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如投标人为原厂商,原厂商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则按开标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
2)原厂商必须具备投标产品在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10个与本次招标同等或更大规模工程的供货业绩(单个合同额在1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具有原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
1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批实行网上单轨制发布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发布纸质招标文件,
(5)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6月2日起至2010年6月8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为xxx取,不再收取费用。
(6)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0年6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开标时间:2010年6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开标地点公开唱标。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 牛 丽
手机:13466627831
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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