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速公路网泉南线福建省永安至宁化(闽赣界)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永安至宁化(闽赣界)高速公路已由国家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08]75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进
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三明市,路线总长约123.5公里。本次对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为4个合同段,计划工期均为18个月(含备料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各
合同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合同号
桩 号
里 程(KM)
主 要 工 程 内 容
B1
K0+000~K31+860
31.9
路槽顶面标高以上的有关工程,即包括底基层、基层,全部沥青砼面层(包括互通立交匝道、停车区、加减速车道、互通连接线);桥面沥青砼;中央分隔带、路缘带、中央分隔
带绿化、中央分隔带和超高段的排水工程、桥梁伸缩缝安装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波形梁防撞护栏、水泥砼防撞护栏、隔离设施、视线诱导设施、标志标线、突起路标、百米桩、
公里牌、防眩板、声屏障工程)等。
B2
K31+860~K62+900
30.8
内 容 同 上
B3
K62+900~K91+940
31.0
内 容 同 上
B4
K91+940~K121+768.27
29.8
内 容 同 上
以上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具体数据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部批准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具备
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当投标人无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资质时,应邀请一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2)所有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条件:
① 路面工程业绩要求:2005年1月1日以来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两个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合同项目(含交通安全设施等),每个项目合同价(中标合同总价,含不可预见费)
在1.5亿元以上;
②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业绩要求:2005年1月1日以来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两个合同,且每个合同段均为2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0万元。
(5)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务公告“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3 每个投标人均要求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关联企业从3.4规定),但只允许中1个标。 每个投标人应对全部4个标段分别单独递交投标文件,其具体参投的2个标段根据摇号办法
现场随机摇号确定。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其
允许参投标段的数量及所参投具体标段根据摇号办法确定。
3.5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或试验检测服务单位为同一法人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6 福建省2009年度高速公路路面施工信用考核等级为A级、AA级的投标人业绩可免予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5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购买
招标文件(每个投标人必须购买全部4个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4个标段分别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公司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2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每份售价1000元,图纸(含《工程量清单》)每份(B1~B4四个标段)售价8000元
4.3 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0年6月8日上午10:00时,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0年6月9日下午15:00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2日下午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于2010年6月17日17时30分前将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信息表(信息表格式见项目专用本)送达。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 牛 丽
手机:13466627831
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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