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0日, 美国国务院公布了上调非移民签证申请费的通知, 此费用也可称为可机读签证费。此新费用标准设立了按非移民签证种类收取不同费用的阶梯式结构,将于2010年6月4日在全球范围内实行。
美国务院上调费用旨在确保足够财力涵盖上涨的非移民签证的审理费用。
新的签证费用结构是按照审理某种非移民签证种类的上项单元成本费用决定的。国务院必须通过收取签证费来尽量涵盖审理非移民签证所需费用。诸于众多原因,其中包括新的加强安全措施,原来于2008年1月1日实施收取的131美元费用已不够支付目前的审理非移民签证实际支出。
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所有无须先从美国申请批准的签证,包括B1/B2商务旅游访问签证、所有学生和交流访问者签证(F,M,J)需支付140美元申请费。
需要先从美国申请批准的签证申请人需要支付150美元。这些种类包括H(临时工作或培训)、L(公司内部调任)、O(特殊人才)、P(运动员、文艺工作者或演艺人员)、Q(国际文化交流访问)和R(宗教工作者)。
申请未婚夫妻K签证须支付350美元。
申请人需要在他们申请的当天付足全额申请费用。
有关新签证费用的其它信息,可登陆美国国务院网站:.
信息来源:
批注:
1、费用以面签时间为准,也就是说6月4号(包括6月4号当天在内)起,所有申请费用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2、还未参加面签但已交过申请费的,需要带着护照原件和原来的缴费收据去中信银行进行补交,银行会将原来的收据收回并给开具新的缴费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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