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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场所简易设置意见

按照《关于集中整治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工作方案》【武公交[2010]113号】的相关要求,近期对我队办案场所进行自行清查,由于先期办案场所方案涉及资金困难而搁置,我队办案场所目前状况与要求存在较大差距。针对此情况,现依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通知》【公通字[2009]48号】文件,提出办案场所简易设置意见如下

一、 办案场所的设置

按照“要专门设置讯问室、询问室,且不得设置在二楼以上”的要求,结合我队办案实际需要,建议在大队部办公楼一楼西侧(现机动队办公区域)建立专门办案场所,分别调整建成一个标准讯问室、三个询问室和一间侯问室;在徐家棚办公楼、胭脂路办公楼各调整建立一间询问室和一间侯问室;在武泰闸办公楼一楼建一间询、讯问室和一间侯问室,事故中队南片与四中队共用;南站警务区待新南站综合管理办公楼建成后,在新建一间询问室和一间侯问室。

二、建设步骤安排

(一)先建大队部办案场所(617月底)

建议先期以大队部办公场所建设为重点,按照交管局工作方案,61日前完成房间调整,落实施工人员,力争在7月底前,在大队部建成专门的办案场所,安装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完善安全防范设施,配置办案设备,初步形成规范办案场所。

(二)逐步建外派各单位办案场所(101日前

在先期重点建设大队部规范办公场所的同时,外派各单位在7月份之前完成房间调整,之后在101以前逐步按基本要求建成办案场所。

三、大队部办案场所具体建设意见

(一)选址

地点建议选在一楼最西侧后半截整体区域,建成独立办案场所。此处原是办公室,又接连卫生间,相对比较容易形成便于安全防范的专门办案区域,符合公安部办案场所要求以及实际办案需要。(设置方案草图附后)

(二)场地设施

1、在现过道中断建隔离门,标明“武昌大队办案工作区”;

2、过道与房间隔墙上的窗户安装透明玻璃;

3、办案工作区内过道、窗户、 楼梯、卫生间等必须安装防护栏、防护网等防护设施

4、房间内不得放置可能被用来行凶、xx、自伤的物品

(三)安全设备

1、询问室使用长方形木制条桌(无抽屉),讯问室使用讯问台和嫌疑人专用座椅,桌椅应当无坚硬锐角并适当固定;

2、侯问看管室内应当配备饮水设备和无坚硬锐角的座椅,设置电视及播放器材,在临时看管期间,应当组织违法行为人进行交通安全学习,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

3、室内不得摆放与办案无关的设施、物品,所有线路应当入墙,电源插座应当具有防护装置;

4、各室安装监控系统,对区域内活动人员进行全程监控;

5、在讯问或有必要的询问过程中同步制作录音录像资料。录像资料的图像中应当记录同步时间。

6、办案工作区内应安装报警系统和消防设施,并配备应急照明设施;

7、办案工作区内还应配备约束性警械和必要应急药品的专柜。

(四)办案装置

1、民警办案应当使用电脑制作,各办案场所应当装备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网上办案设备;

2、各讯、询问室安装并连接公安内部网接头;

3、监控录像与大队监控系统互通,将实时监控信息与指挥室、办案单位值班室对接;

以上初步意见,不足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附:

1办案场所设置条件要求

2、大队部办案场所设置草图

写于二年五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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