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燃油、天然气产品价格必须公开透明!
刚刚公布的2010年34项重点改革中,“深化水、电、燃油、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将成为发改委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国家发改委5月31日突然宣布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230元。
5月31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对水价改革描述为: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推进农业节水与农业水价的综合改革。
伴随着天然气价改序幕的拉开,水价改革的准备工作也在悄悄而紧密地进行。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已经组织多轮水价调整内部会,推动各地水务企业按照市场化机制进行改革。发改委密集调研水务改革,拟推“兰州模式”引民资参与。
水价今年确定调整,资源费或从全国平均价由每立方米2毛提至1元。
据悉,当天参加会议的自来水公司和物价局代表分别来自北京、上海、南京、兰州、郑州、深圳、贵阳等城市。按照会议的安排,上午为自来水公司代表的发言,下午为物价部门代表的发言。上午,所有发言的自来水公司都表示赞成水价成本透明公开,这样能够尽快理顺价格机制,解决自来水公司长期亏损的问题。而当天下午,轮到地方物价部门代表发言时,多数物价部门发言中都对水价成本公开进行批评,表示公开条件不成熟,因为水价中有很大比例成本不宜公开。
物价部门反对的理由,是认为公开条件不成熟,因为水价中有很大比例成本不宜公开。那么,这些不宜公开的成本到底是什么?里面到底有哪些见不得阳光的东西?
据会上自来水公司的代表称,政府的一些不合理收费附加在水价中,例如本应该政府承担的管网投资,转嫁到了水价中;又如政府的一些不合理的行政性收费,附加在水价中。
自来水公司代表粗略列举了15项不应该附加在水价的成本项目。
北京国融大通咨询公司总经理李智慧说,水价成本大概包括三部分:水资源费成本、输配成本和污水处理成本。自来水公司承担了收费的职责,但是收来的钱大部分是别人的。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强加给水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成了自来水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借口。
“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给本应该按照高水价征收的企业用水,按照居民用水价格征收,将成本转嫁给社会。”李智慧说,如果实行水价成本公开,自来水公司欢迎,这可以帮自来水公司摘掉多年来“替人挨打”的帽子。
一直以来,相关部门对水价的节节攀升有着一套冠冕堂皇的理由,比如提高水价是为警醒公众的节水意识、保护水资源等等。现在,我们看到的则是地方政府把一些不合理的收费附加在水价中,转嫁到民众头上,本该维持物价正当秩序的物价部门却不主持公道履行职责,成为政府不当行为的保护神。民众被大大地忽悠了。
由水价成本中的“问题”可以看出公开水价成本的必要性,同理,公开电价、天然气价等等的成本也是一个道理。公众希望透明,呼吁透明。如果公正合理,就不应该惧怕透明;反之,如果有猫腻怕见阳光,更应该透明,公众不能容忍不合理的东西存在。
公众不愿生活在不明不白的高价产品笼罩的阴影里,不愿为不明不白的高价产品埋单。
一些地方的政府,口口声声说是执政为民,为官一任,造福事一方。但在实际行动上却是千方百计以各种借口侵夺民众的钱财,用于自己的挥霍和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