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至桐柏高速公路泌阳段交通安全设施、供配电照明、交通机电工程施工及交通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10-01-13 08:34:35
招标编码:CBL_20100113_4357626
开标时间:2010-01-27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河南省焦作至桐柏高速公路泌阳段
交通安全设施、供配电照明、交通机电工程施工及交通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焦作至桐柏高速公路泌阳段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交通[2007]96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已经落实。现对该项目交通安全设施、供配电照明、交通机电工程的修建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和交通机电工程(含供配电照明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河南省焦作至桐柏高速公路泌阳段起点位于平顶山市与驻马店市的两市交界处,止于泌阳县东南部铜山湖边,全长为44.219229km,路基按宽28m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20km/h。
2.2本次招标的交通安全设施、供配电照明、交通机电工程施工计划总工期均为6个月(含施工准备阶段),开竣工时间为 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从通过交工验收之日算起);交通机电工程(含供配电照明工程)施工监理,共设代表处1个,监理服务时间预计从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计6个月(不含缺陷责任期)。
2.3各标段划分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
标段号
起讫桩号
建设里程(Km)
主要工作内容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No.1
K100+000~K123+978.5
23.9785
波形钢板防撞护栏、中央开口活动钢板护栏、轮廓标、防眩板、防抛网等
No.2
K123+978.5~K144+219.229
20.24729
No.3
K100+000~K123+978.5
23.9785
铝合金标志牌、声屏障、公路界碑及里程碑百米桩等
No.4
K123+978.5~K144+219.229
20.24729
No.5
K100+000~K123+978.5
23.9785
路面标线、突起路标、彩色铺装、反光路钮和防撞桶等
No.6
K123+978.5~K144+219.229
20.24729
供配电照明工程
No.1
K100+000~K144+219.229
44.219229
全线供配电照明工程的供货、施工、技术服务及培训等。
No.2
K100+000~K144+219.229
44.219229
10KV开关站及其由市供电公司变电站引入电缆的供货及安装。
交通机电工程
No.1
K100+000~K144+219.229
44.219229
全线交通机电的收费、通信、监控系统以及相应的土建安装工程等
交通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n1}
K100+000~K144+219.229
44.219229
交通机电工程、供配电照明工程的施工监理及全线的技术协调、联合设计等
注:工程数量以实际施工图为准,因图纸评审、优化设计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量规模变化风险由申请人或投标人承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n1}~NO.6标段的潜在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供配电照明工程{n1}标段的潜在申请人必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NO.2标段的潜在申请人必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交通机电工程{n1}标段的潜在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交通机电工程施工监理{n1}标段的潜在申请人必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营业执照,近5年内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或监理经验,业绩和信誉良好。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交通安全设施和供配电照明工程施工招标申请人可就上述本项目标段中的两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可以通过两个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3.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的申请。
3.6交通机电工程施工招标不接受在本公告约定的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内未被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务公告“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的企业的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施工招标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监理招标资格预审采用强制性条件审查法。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0年1月13日至2010年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和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交通机电工程施工监理申请人除外)、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为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月27日10时00分,申请人应于2010年1月27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审保证金
交通安全设施、供配电照明、交通机电工程施工招标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应按申请人须知的规定为每标段分别提交人民币 壹拾万元 的资审保证金。
8、联系人:高 飞 朱锦坤
电话:010-88629063 13488880882
传真:010-51339851
邮箱: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