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口县2010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公务员 ...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加分办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一年内且经考核合格者,其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获奖者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中加2分。考生加分资格,由城口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确认,加分证明材料请于报名时提供。
  根据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专业科目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和行业的实际需求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城口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局、县纪检监察对其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考核期间,考生应在10日内向公招单位主管部门提供本人的学籍档案和招聘简章要求的证件,无法提供的,不能作出考核合格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核不合格(含未作出结论)出现空缺时,仍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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