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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问:报考军事院校者须注意哪几点?
答:① 必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② 男女比例有一定限制;③ 身体条件必须符合xx院校体检标准;报考公安部所属院校年龄不超过22周岁。 具体请看各军校的招生章程。
39问:未报服从专业调剂录取前能否更改?
答:如果填报志愿时考虑不周没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录取前能否更改?从公平的角度来看,志愿书是不能随意更改的,但是如果确实是由于考生填报失误,可以向有关高校提出补充填报服从校内专业调剂的申请,由学校决定是否受理。
40问:报考学校和专业时是否考虑就业?
答:考生在选择学校和专业时,都应当考虑就业因素。但不可盲目地把就业因素放在{dy}位;在选择专业时,应该尽可能根据自己的专长和志趣去选择。一般来说,所设立的招生专业都会有一定的社会需求,关键是要学得好。
41问:填报志愿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答:在对待是否服从本校专业调剂时,考生要慎重、要统筹考虑。如果填写“服从”,可以增加被录取的机会,但也有可能被录取到你不满意的专业;如果填写“不服从”就意味着学校只考虑你所填报的专业,在所报专业不能满足录取需要时,将会作退档处理。
42问:贫困生如何优先选择学校?
答: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优先考虑以下几个选择:1.报考军事院校、武警院校; 2.报考国防生; 3.报考其他定向生;4.报考师范院校;5.报考一些民族院校;6.报考西部地区的院校;7.报考部分艰苦行业的院校及专业。
43问:复读考生应如何填报志愿?
答:对于复读考生来讲,报考志愿的基本思路是要保证有学上,在尽可能不落榜的前提下,去选择学校和专业。换言之,在选择学校和专业时,应留有稍大一点的余量,千万不可盲目自大,过高估计自己复读的进步幅度,冒着落榜的危险去追逐热门专业和xx院校。当然,也不是要求复读考生过余的保守。
44问:怎样将体检“合格受限”变成“合格”?
请看《2010高考志愿填报胜经》之快速入门篇。
45问:残疾考生报志愿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残疾考生在体检时一定要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便于高校录取时根据考生的身体状况分配专业,以免因隐瞒病史而被学校拒录或录取后取消入xxx。残疾考生要主动和省残联取得联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残疾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合理填报志愿,主动填报专门招收残疾考生的院校或专业,以便将来的学习和就业。
46问:高考志愿怎样才能填得好报得巧?
答:从总体上说就是,只有跟着招生章程走,才能掌握报考新技巧;只有掌握报考新技巧,高考志愿才能填得好、报得巧。报考新技巧分为:招生章程解析之技巧和量化指标预测之技巧。招生章程解析之技巧又分为:真xx科分数的制胜技巧,真假加分的制胜技巧,真假志愿级差的制胜技巧,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的制胜技巧等;量化指标预测之技巧即预测校线的三大方法和预测专业线的方法是:两线差加修正值法;分数排序定位法;分数含金量区别法;三线差加修正值法。
47问:《招生章程》与“招生简章”的区别?
答:从名称上看,只是将“招生简章”改为《招生章程》,但这绝不仅仅是字面上的“一字差异”。从理论上来讲,更重要的是反映了社会的进步,教育改革的深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从计划经济时代的“简章”跨到了市场经济时代的“章程”,这一字之改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从法律上来说,《招生章程》具有很强的法律规范性的作用,而“招生简章”则基本不具备什么法律规范性的作用。这对广大考生及家长这个“弱势群体”来说具有一种较好的保护。反过来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高校就是一种较强的约束,当然也有保护。用《招生章程》招生,将大大有助于高校实现公正、公平、公开的“三公”原则,将把我国依法治招推进到一个新阶段。
从实践上来说,由于“招生简章”仅介绍一般性报考内容,而报考的核心内容(录取规则等)是不公开的,可《招生章程》就不同了,录取规则等17项招生信息是其必须公开的主要内容。通过录取规则中“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收非{dy}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这些具体的规定内容,给了广大考生及家长以用武之地,所以不能“跟着感觉走”,而必须“跟着招生章程走,掌握报考新技巧”。
48问:《招生章程》的作用体现在哪里?
答:教育部在连续9年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均明确指出:“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高等学校应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招生章程(包括民办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及广告)必须经高等学校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
49问:《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教育部每年都明确规定“招生章程必须真实、准确,其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收非{dy}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50问:高校招生章程应何时向社会公布?
答:教育部明确规定:“高等学校须于4月1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须于4月15日前完成对所属高等学校招生章程的审核、备案工作。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方可正式向社会公布,并不得擅自更改。民办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不得使用模糊或隐瞒办学性质、层次的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创作者:张艺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