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旁听需要向审判长王弘出示身份证吗?
请王弘审判长给予解答,谢谢!
从学法律以来,旁听一年多了,出席了大大小小的案件庭审,{dy}次碰到审判长要求旁听人员出示身份证,查看并记录下旁听人员身份证上的个人资料,这属于侵权行为。 9:25分正式开庭,庭审中我书写记录了庭审的大概经过,庭审结束后,合议庭黄幼超法官走下审判台,来到旁听席,和旁听席上的那位先生说:“你这是初次旁听啊!”我在想这是什么意思呢?而且庭审过程中,被告代理人和旁听席上的这位先生,经常用眼神交流,这又是什么意思呢?我注视着合议庭黄幼超法官和旁听席上这位现实,看到那位先生笑了,说着什么?两人走出审判庭。我感觉不对,随后跟出,看到两人有说有笑,还在谈论此案,我回到审判庭和原告代理人说了刚才的情况。书记员唐玲莉听到,急忙跑到门口,看我在看什么?遂回到审判庭,和审判长说我看到的情况。这时我用笔在次记录上述说的情况,审判长王弘看到说:你过来,把你刚才记录的让我看看。我说:哪条规定不准记录了,这是公开开庭审理,而且这是我的私人物品,为何给你看?有什么法律依据让你这样做?审判长王弘拿不出法律依据又说:我只是看看,我又没有说不让你记录,把你身份证拿出来,我看看。我说:为何要看我的身份证?你有什么权利看我的身份证,你有什么法律依据吗?没有法定的理由,你无权查看我的身份证,这属于我的隐私权,请你出示有关文件或者法律依据,我可以给你看。王弘审判长拿不出有关文件或者法律依据,但是还是坚持要看。我始终不肯给王弘审判长看我的身份证。一直僵持中……原告代理人说:小王如果是公事公办,你有权利不给她看,但是这位大姐很关心你,你就给她看看吧!我无奈之下,把身份证拿出来,书记员过来把我身份证拿走,抄录了身份证上的全部信息。书记员抄录后把身份证还给了我。庭审笔录签字,我站在原告代理人旁边。审判长王弘气冲冲拉着脸走过来,训斥我说:“这和你没有关系,站到旁边去”。我没有理她,走到了旁听席坐下,拿出记录本,书写记录刚才所发生的经过。这时王弘审判长不死心的走过来,到我的旁边看我在写什么?我合上了本子,不给她看。王弘审判长走到原告代理人身旁说:真不愧是你带出来的学生。原告代理人笑着对我说:你给王庭长看看你写的内容。我说:凭什么给她看?有什么法律规定吗?虽然我懂得法律不多,可是我知道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这属于我的个人隐私,我有权不给她看。王弘审判长无语。回来后,我查找了以下规定。 附:{zg}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通知
{zg}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xx安全检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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