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北京网络文化许可证条件及要求 I88拨ll47打0405 姚经理
网络文化许可证,是指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对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的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网络文化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旨在加强互联网文化的管理和规范,促进互联网文化健康有序的发展。详情流程可以致电咨询我或者来公司面谈。
网络文化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1. 具有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2. 拟申请的项目应属于文化部或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 具有与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技术设备和经营场地,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事业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4. 有健全的制度,包括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工作场所、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等。
5. 具有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拟从事新闻登载业务的,应具有新闻从业单位采访、编辑等相关人员,并具有与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
6. 具有与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资金等物质基础。
7. 具有对有害信息进行防范和处理的能力,并具备健全的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
8.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络文化许可证的申请流程:
1. 申请单位向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 省级文化行政.部 门文对化申部请对材申料请进材行料初进审行。
1. 审并核将,审并查进意行见实和地全考部察申,请作材出料行报政送许文可化决部定。
4. 通过审查并获得许可的单位,由文化部统一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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