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8 09:22:01 阅读6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工程一期工程变电站土建及全场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招标
国家风光储输示范工程一期工程变电站土建及全场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SGXY-2010-26ZB0420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河北
详细信息请咨询:
联系人:肖 娜 张 艳
手 机:13261921631 13408901978
电 话:010-63836586
传 真:010-51113228
邮 件:84279113@163.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
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51113228
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家风光储输示范工程一期工程变电站土建及全场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招标编号:SGXY-2010-26ZB0420)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项目概况
国家风光储输示范一期工程位于河北省张北县西部的大河乡及尚义县东部的套里庄乡交界处,紧临S341,属坝上地区。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00MW的风力发电+50MW的光伏发电+20MW的储能装置,并建设一座220kV的变电站。220kV变电站及储能装置位于整个区域的中心位置,且位于光伏装置的中心位置。孟家梁风电场安装单机容量2000kW的风电机组24台,其中11台机组位于整个工程的北端,位于S341省道北侧狼虎背山梁上,剩余13台位于S341南约3km绿脑包山梁上。小东梁风电场安装单机容量1500kW的风电机组33台,位于张北县与尚义县的交界处。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0kV GIS楼;35kV配电装置及控制楼;SVG楼;人行天桥;站区全部室外电缆沟道、变电站围墙及大门;站内全部设备基础;设备构架基础;独立避雷针;主变事故油池等。
变电站电气安装工程包括:主变;GIS组合电器;SVG;35kV、10kV、400V配电装置;35kV、10kV站内变压器;继电保护、计量系统、通信系统、远动系统等二次设备;全站防雷、接地系统;全站照明系统(不包括室外照明);配合变电站电气设备试验、调试工作。
光伏电站集电线路安装工程包括:光伏汇流箱、逆变器、光伏升压箱变、环境监测站安装;两回光伏电站集电线路的电力电缆、光缆敷设及安装;光伏电站全站照明系统。配合光伏电站电气设备试验、调试工作。与光伏组件安装单位的施工界限为:以每一列光伏组串总输出接口为界限,光伏组串内部的连线安装归口组件安装单位,光伏组串与汇流箱的连接线安装归口本标段,光伏汇流箱至变电站内的所有连接电缆归口本标段。。3.计划工期
变电站土建工程: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
变电站电气安装工程:2010年8月25日至2010年10月25日;
光伏电站集电线路安装工程: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4月15日。
4.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2)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财务资源投入本合同的实施以满足工程的需要;
(7)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近三年内具有承接与本次招标类似工程220kV变电站总体施工5座及以上的成功业绩,其中至少有1座220kVGIS安装施工的业绩(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8)投标人应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能力、施工装备、技术人员;
(9)投标人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且担任过两项及以上类似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职务。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在本建设项目或本招标项目准备阶段曾被招标人聘用为本招标工程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
(2)已被聘用为本招标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
(3)近3年内发生过重大施工安全事故或施工质量事故的单位;
(4)国家及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6. 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持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正本、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5月27日起至2010年6月3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如果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1000元人民币和100元人民币邮寄费),并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汇款底单、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中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收件人的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收到该传真后,招标代理机构立即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非国网新源招标采购网的会员,若需电子版,则另行付费),同时将纸质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需在汇款后5日内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正本通过EMS方式寄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标书联系人。
8.现场察勘时间:2010年6月5日。
9.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0年6月22日14: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10.开标时间: 2010年6月22日14:0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整,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详细信息请咨询:
联系人:肖 娜 张 艳
手 机:13261921631 13408901978
电 话:010-63836586
传 真:010-51113228
邮 件:84279113@163.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
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5111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