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换电容器专用接触器的选择
各系列切换电容器专用接触器的产品样本中都载有对应不同额定电压下可控制{zd0}的电容器容量(kvar)等技术数据(参见本期电工参考资料专栏中的《切换电容器专用接触器》一文中的附表)。通常用户是根据样本提供的数据选用所需的切换电容器专用接触器系列。切换电容器专用接触器选用时,应满足无功功率补偿装置标准中规定的以下要求。 1、电容器组的放电 电容器组切换后,电容器组上的剩余电压降至50V时的时间应不大于3min。如装置中采用的电容器本身或装置中已设有放电部件能满面足以上要求时,可选用不带放电电路的切换电容器专用接触器,否则就应选用具有强制泄放电阻电路的B25C~B75C系列切换电容器专用接触器。 2、{zd0}稳态电流下运行 电容器组运行时的谐波电压与高达1.1倍额定工作电压的工频过电压,会产生较大的电流。电容器组电路中的设备器件应能在额定功率、额定正弦电压(无过渡状态时)所产生的均方根值不超过1.3倍额定电流下连续运行。由于实际电容器的电容值可能达到额外负担定电容值的1.1倍,故此电流可能达到1.3*1.1=1.43倍电容器组的额定电流。因此,选用切换电容器接触器的约定发热电流不小于此{zd0}稳态运行电流,也即不小于1.43倍被控制的电容器组额外负担定电流。 3、涌流峰值的即制 电容器组投入瞬间产生的涌流峰值应限制在电容器组额外负担定电流(有效值)的20倍以下(JB7113—1993《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中规定)。应当注意到GB/T15576—1995《低压无功功率静态补偿装置总技术条件》中规定为应限制在100倍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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