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资源税改革转嫁给公众
2010-6-4 新京报
资源税改革是税费改革的重大进展,但公众舆论却表现出极大的担忧——垄断企业会不会把资源税改革的成本转嫁到公众,引起企业原材料价格与公众油品与天然气等消费价格的普遍上涨?
这就是在垄断行业进行技术改良的悲剧。任何一项意图良好的改革,都可能被折腾得面目全非,进而激起民意与市场的反弹。
不能否认资源税改革动意良善。首先,资源税改革改变过去从量计价、税率畸低的极端不合理现状;其次,资源税改革能够与贫穷的资源出产省区分享财富。我国资源税税率不到1%,英国石油开采税率为石油价格的12.5%,俄罗斯为16.5%,美国的内陆石油矿区使用费费率为12.5%、海外石油为16.7%。我国石油垄断企业尽管总市值居全球之冠,利润节节上涨,但他们没有给当地民生带来多大利益,在资源枯竭后,留下的是污染与贫穷。
资源税改革试图解决这一尖锐矛盾。在新疆试点的资源税改革 6月1日启动,涉及原油和天然气两大资源,实行从价计征,税率均为5%。以当前国内原油市场价和发改委近日公布的刚调整的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按照新疆当地去年的产量,可得出资源税改革可为当地增收60多亿元,占2009年当地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7%。从理论上说,当地政府可以将资源税用之于公共产品,惠及民生。
激烈的利益博弈已经开始。
中石油提出,在提升资源税的同时不取消针对原油的特别收益金,对企业发展不利。鉴于大型国有石油企业是保障中国油气生产、供应的主力军,要保证油气资源的安全,要实施海外收购,都需要国有油企有足够的实力和再发展的能力。潜台词是,抽走大型石油企业的现金,对中国石油安全不利。另一种反对资源税上调的理论是,增加石油企业税负,相当于偷走了这些上市公司投资者的财富。每到利益博弈的关键时刻,饱受冷落的普通投资者就被拎上前台,充当石油巨头们的挡箭牌。
政策制订者充分考虑到各方利益平衡,出台的政策充满绥靖色彩。就在资源税试点方案公布的前{yt},国家发改委宣布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230元,并提出进一步改进天然气价格管理,完善相关价格政策。由此,天然气提价幅度高达25%,预计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2010年分别将生产660亿和120亿立方米天然气,提价将分别增厚两家公司0.055元/股和0.021元/股业绩,分别占全年业绩的8.5%和2.7%。
对下游企业的转嫁过程已经开始。化肥企业首当其冲,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尿素和甲醇等化肥企业的原料成将上升12-15%,可以想像,最终化肥企业将把成本转嫁给终端用户,也就是议价能力最差的农户头上。
垄断的石油巨头们可以轻松地通过游说价格制订者,将成本转嫁给普通消费者。等到国际油价略有上涨,就一纸游说状诉说旗下炼油企业的亏损,要求发改委同意涨价,而对天然气利润、化工利润绝口不提。
任何垄断行业,都可以轻松地形成卖方市场,卖家通过操纵油品生产量来调节市场的情绪,甚至自身的赢利。如此一来,既能够把税费成本转嫁给消费者,甚至有效调节市场情绪与自身的财务帐。
要打破公众对垄断企业转嫁成本的恐慌之结,或者由政府控制价格,或者允许油品进口,培育更多的市场主体——前者走的是计划经济之路,可免通胀之虞难免全民皆贫的结局;后者走市场之路,可能在短期内形成竞争混乱,考验的是政府的规则制订能力与执行能力,一旦市场成熟,可保证中国经济的安全与起码的市场公平。
注:支持征收资源税,曾在南方都市报撰社论,被一些朋友批评,看不到垄断企业的转嫁能力,与地方政府的挪用。
当然看得到,但还是支持。
资源税要征,财政需要监管,两者并行不悖。不能因为黑暗,就杜绝改革,而要呼吁更公平、更市场化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