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装箱物流货运中,有个环节叫换单,就是用海洋提单换船公司D/O(DELIVERY ORDER) 提货单。那从出口到进口,收货人是如何提到货的? 当一票货物出口后,发货人将提单和清关文件,寄给收货人或者银行。当收货人收到提单后,背书后将其出示给目的港船公司,船公司将核对收货人合法信息,然后将D/O(一式多联) 给合法收货人, 然后收货人将提单copy件和箱单xx等其他清关文件 连同D/O ,去办理进口清关,当通关后,出示海关在D/O敲的那张放行联,出示给堆场或者港区,然后将货物提走,之后再将船东的空箱,还给船公司指定的堆场。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签订贸易的买卖双方,特别是我们中国出口企业一定要争取CIF条款,这样可以获得控制船公司的权利,即选择船公司的权利,要求出MBL(海洋提单), 这样基本上可以杜绝无单放货事情的发生。 如果签的FOB 条款,如目的港货运公司信誉不好 或者和收货人勾结起来,就会将货物无单放货。造成出口企业的损失。 但是作为一个物流人来说,从经济利益来说 ,如果中国企业都是CIF的话,那我们物流界的利润将会下降很多,众所周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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