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版权”危机启示

网吧“版权”危机启示

 

网吧“版权”危机启示

祖庙路一家网吧,不少年轻人在网上免费下载观看影视剧。/实习生 黎汉沿 摄

 

网吧“版权”危机启示

 

据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日前通报,2007年以来,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累计收到版权费1.7亿元,其中有1.2亿元进行明确分配:营业及附加税和文化部卡拉OK内容监管平台占8%;剩余部分,运营成本、维权成本、宣传成本以及基础建设成本占50%,权利人之间分配50%,而权利人收益部分,有27%在委托代理公司(类似打假维权之类的代理公司等)中分配。

  而针对网吧进行的知识产权维护,其利益分成与此类似。

 

网吧“版权”危机启示

 

网吧与“打假”方达成的和解协议。

 佛山近30家网吧被集体起诉“版权侵权”,业内人士称“打假”实为利益博弈

  本报记者 杨秀峰 王晓丹

  核 心 提 示

  刚刚经历金融危机,却遭遇“版权危机”。30多岁的四川籍网吧老板刘军(化名)很是不爽,为此他已经从去年5月份忙碌到今年1月19日佛山中院二审开庭。

  “尽管二审结果没出来,但感觉很好。”1月20日,刘军相当乐观地告诉记者。

  去年9月,刘军在禅城法院一审败诉,一度让在网吧维权中孤军奋战的他有点力不从心。在这次网吧“版权危机”中,近30家网吧中只有3家网吧选择了“反抗”,其他的网吧都默默接受了“和解”——签订保密协议,承认侵权并赔偿一定金额,免于起诉。

  一石激起千层浪。

  近30家网吧的集体“版权危机”,在佛山网吧界掀起了波澜。但这,其实只是知识产权打假产业链中的冰山一角。

  据有着10年知识产权打假从业背景的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广东“打假产业”早已成行成市,而且各个环节分工明确、利益分割清晰……以至,曾在我市某法院做过知识产权厅法官的中国法学会会员王学堂不得不感叹——“知识产权保护是利益的博弈!”    

 事件

  “感觉还好!”

  1月20日,刚从佛山中院开庭回家的网吧老板刘军对其网吧被告侵权的二审,态度十分乐观。相比之下,另一网吧老板老番却隐约担忧。老番说:“尽管种种迹象和证据证明我们没有侵权事实,但有些事情总是这样说不清楚。”

  老番是佛山网吧行业的骨灰级人物了。上世纪90年代,他放弃银行高薪岗位,转投网吧业,至今已在佛山开了连锁网吧数间。

  在这个行业浸淫良久,老番见证了网吧业在佛山的大起大落。然而,近几年来,随着电脑网络的普及,网吧业务越来越难开展。特别是金融危机之后,网吧更是举步维艰。

  刘军,37岁,四川籍。大学中文系毕业,在东莞开过“黑网吧”,转而来佛山开了家正规网吧。因为业务上的往来以及志同道合,刘军与老番成了非常要好的“盟友”。

  去年年初,老番和他的刘军正商议准备怎样度过网吧业的“金融危机”时,另一场“危机”也悄然而至。

  当年4月,北京视渠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凭借华谊公司授权,在广州和佛山两地展开了影视著作等作品的维权行动,对佛山近30家网吧进行了“集体”起诉,其中有20多家网吧接受了对方提出的和解,并秘密签订了保密协议。

  其中,刘军和老番两家网吧被起诉的理由是:把华谊版权所有《功夫{zw}》电影,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在局域网上非法复制和传播,构成了侵权,要求赔偿4万元整。此案去年9月提交到禅城法院受理,一审判决网吧败诉,需要赔偿对方经济损失3万余元。

  “我们没有接到和解联系电话,就这样上了法庭。”刘军抱怨说,直到去年9月一审上法庭为止,他们都没有接到对方“和解”的提议。“事实上,我们也没有侵犯版权,因此选择了抗争到底。”期间,学中文的刘军把《知识产权法》相关条例熟读了个遍,并且自己挑出一审的一些弊端,写出了上诉申请书。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他还不时抛出《知识产权法》相关条例探讨研究。

  “这是铁板钉钉的事实。”刘军认为他们网吧提供电影“功夫{zw}”在线播放,是通过另一家通讯公司的电影播放互联网址进行的,并非下载于自己网吧的局域网,因此这与对方认定自己在网吧局域网内播放是严重不符的。因此,待一审败诉后,他于去年11月就向佛山中院提出申诉。

  而据一家与北京视渠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律师达成和解的网吧老板透露,据他了解,佛山这次有20多家网吧被卷入“版权危机”,其中绝大部分网吧选择了“私了”。而且接受“私了”的网吧需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具体和解细节和金额不能公开。该老板还给记者提供了“和解协议书”的图样,上面有代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签名。

  随后,本报记者找到经办此案的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杨河律师求证,据他透露,他们律师所代理华谊公司维权,在广州共起诉了1000多家网吧,佛山起诉不到30家网吧,目前佛山除3家网吧不满一审判决外,其余网吧都达成和解,总共侵权赔偿金额在40~50万元之间。 

诱惑

  “‘打假’肯定是要赚钱的。”

  广东格林律师事物所律师杨河坦然承认,作为知识产权人来说,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打假就是为了将这种损害减小,损害得到适当赔偿。而作为律师来说,代理案件也要考虑收入,这是律师的正当工作和正当收入。维权肯定有成本,法律也有规定,维权的合理成本应由侵权人支付。取证、起诉、包括律师代理等都是要钱的。最终这部分钱都是侵权人出。

  杨河表示,目前华谊公司授权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已经在广州和佛山市场起诉维权,全国其他地方也只有北京、江浙一带进行了维权。“维权也讲究成本和收益的。广州和佛山经济发达,法院判决赔偿会相对较高,其他地区路程遥远,加上经济因素等等,可能判决赔偿的金额还没维权成本高,这种情况下,只能放弃维权了。”

  该律师事务所在佛山20多家网吧维权过程中,大多数网吧选择了和解,期间有难言苦衷。有些网吧确实可能有侵权迹象,觉得打官司也是输,干脆几千、上万就“私了”罢了。其中,仅仅达成和解的网吧,总共侵权赔偿金额在40~50万元之间。

  “这种‘赚钱’方式太轻松了!”老番和刘军一致认为,对方“醉翁之意不在于酒”,维权打假只是个幌子罢了。老番还提到,有央视等媒体报道过的“5人网络反盗版维权团队”故事:初中毕业的湖南小伙子李智勇以某网站法务专员身份,到处搜集网吧侵犯影视版权的证据。当时,李智勇一次性对深圳播放盗版节目的80多家网吧集中取证。没想到,还没打官司,绝大多数网吧就先找到李智勇要求和解。李智勇顺利获得收益200万元。之后,李智勇决定辞职下海,从事网络版权“打假”。目前,李智勇旗下有好几路人马,其合作者包括律师、公证等多个团队。

  对于李智勇来说,网吧是反盗版无尽的金矿。而对于刘军和老番这些网吧老板来说,李智勇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厚道”的。

  “从道德层面上,通过维权获取商业利益的方式和手段有些令人遗憾。”广东润正律师事务所李来斌律师也有同感。但是他也提出,在法律层面上,这样的反盗版维权行为也无可厚非;只是这样的打假维权背后,是牵涉到巨大的商业利益,有着“巨大”的市场。

  李来斌律师还提出,法院判决网吧赔偿经济损失偏高,往往会助长权利人在利益驱使下“恶意”行使自己的权利。佛山20多家网吧选择私了,恰恰说明了问题。他还提出,审理好网吧的侵权案件,将有利于规范网吧的经营行为、促使其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不仅仅对网吧业的健康发展有利,对音像以及其他行业的版权侵权都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揭密

  “早些年,北京这样的事情比较多,因为北京的国际大公司多,重视知识产权,法务资源也多。现在,全国都重视了。广东的打假市场早就成行成市了。”王拥军是广州京胜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公司专门帮客户做知识产权方面的维护、打假等服务。

  “我还不是元老级的,我的搭档已经做了快20年。”在这个行业已经做了十年,王拥军却说,“知识产权维护其实通俗地讲就是‘打假’。”王拥军表示,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对知识产权的作用越来越重视,打假成为需求,这一产业也逐渐发展起来。

  王拥军说,现在打假越来越专业化,社会分工很细,比如有专门搞侵权调查的,有专门搞侵权公证的,有搞侵权起诉的,有搞打击侵权后市场反映调查的,从事这些工作的,有的是调查公司,有的是律师事务所,有的是知识产权服务公司,有的公司这些环节都有。而大家如何合作,谁负责哪个环节,就由知识产权拥有者决定。

  知识产权是无形的产权,这种无形性加上网络世界的可复制性导致了影视侵权的泛滥。尽管这么多年,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维权行动一直在进行,但效果并不佳,主要原因对于类似华谊这样的版权拥有方来说,花大力气进行取证、维权,但最终获得的赔偿与所付出的并不成正比。因此,现在很多影视发行公司就是靠民间打假来替代公司的版权保护运作。

  但王拥军表示,“知识产权拥有者是搞艺术创作的,不是专门打假的,主要精力也不可能放在打假上。打假这些事就要靠我们这些专业公司和团队来完成。”广州一家影像发行公司一名不愿透露名字的法务专员小谢也表示,在中国目前版权侵权还相当严重的情况下,没有这样一批人去维权,公司在音像版权上的投入就会打水漂。另外,公证费对于影视剧版权方来说也是笔不小的开支,影视片版权维权取证是各地公证机关喜欢的订单。

  王拥军表示,一般知识产权拥有者即诉权方,有专门的团队监控市场,这个监控制团队有的是公司本身就有,有的是外包。当监控结果显示市场出现问题,诉权方马上会启动打假程序。“比如唱片公司预计一个歌星的唱片能卖200万张,市场反响也很好,销售部却反映只卖出去100万张,那很有可能就是盗版CD太多,影响了市场。”

  诉权方启动打假程序后,诉权方出打假费,专业公司运行操作。王拥军向我们揭示了这个操作过程。打假费现在市场分两种,一种是按侵权区域分,比如Windows,费用多少要看诉权方的实力,从几万到几百万不等。另外一种是按打假公司能追回的侵权赔偿提成,具体比例不一,业内一般不超过3%。一般音像著作权等产权大多采用这类。拿出打假费后,打假公司开始市场侵权调查、专人取证、发律师函、调解、起诉等,直到帮诉权方追讨回侵权赔偿。这个过程中,打假公司如实力不足,可能又分包给其他专业公司和团队。

  “打假说到底,其实是利益问题。”王拥军表示。一些工业品等知识产权等打假可能是为了净化市场,减轻竞争对手对自己的侵害,但音像类、软件类知识产权打假基本都为的是自身利益。“大家都去网上免费下载歌听、下载电影看,谁还掏钱买CD、进电影院?

观点: 利益的博弈

中国法学会会员王学堂曾经在我市某法院做过知识产权厅法官,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他表示,中国传统不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历来是“天下文章一大抄”。而随着中国与世界接轨,一些西方国家拥有的高新科技知识产权在中国得不到保护,意见也越来越大。“作为创作人来说。在创作知识产权时,付出了大量的劳动和金钱,如果不保护,谁都可以使用知识产权成果,不利于新的知识产权创作。长此下去,社会也会失去创新动力。”

  对于这种打假的产业化,王学堂表示,专业机构的诞生是社会的需求,这种更加细化、专业化的分工协作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比如张艺谋,他拍了电影,创造了知识产权,如果他把全部精力都放在打假上,就不可能有新的作品诞生。所以打假的专业化很有必要,大家只是社会分工不同而已。”

  知识产权保护很有必要,但老百姓却怨气颇多。进K厅唱歌要付版权费,买不起电影票还不能网上下载。专人打假也被认为是借打官司赚钱。“说到底,知识产权要变为钱才有用,很多东西都要归结为利益。”王学堂表示,知识产权具有财产性和传播性双重属性,两个方面相互制衡。

  老百姓想看免费的电影,知识产权人想赚更多的钱。蛋糕就那么大,{zh1}是钱被装进知识产权人口袋中,还是装在老百姓口袋中,其实就是利益的博弈,关键是看知识产权人更倾向于哪一方面。大打官司本身并不能产生利益,只是按照法律规定对利益做个划分。“但说实话,现在动辄几十元一张的电影票,几十元的一本书,对老百姓来说,确实太贵了。知识产权人要考虑老百姓的承受能力,老百姓也要尊重知识产权人的劳动创作,尽量不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说法:
呼唤公益性“打假”组织
网吧“版权”危机启示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社会学教授张喜平表示,互联网打假行业的兴起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诉求,互联网要有一个持续和健康的未来,必须保障知识产权及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有序推进知识传播。“互联网技术的日新月异,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及司法机关的仲裁,显然难以胜任实现维护知识产权的目标。政府与社会组织的积极合作无疑是既现实又有效的对策”,张教授介绍。

  张喜平还强调,互联网打假行业及其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打假组织一方面有效维护了知识产权的价值,遏制了知识侵权行为的泛滥;另一方面,目前大多数互联网打假组织是以赢利为目标的企业,使一些打假企业在利益诱惑面前,通过与侵权行业私了方式僭越法律的尊严;此外,因为知识产权存在部分过度保护的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普通群众共享知识的成本,这些都给相应的法律、管理与行业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

  “互联网打假行业的完善需要政府公共管理及时跟进”,张教授指出,这主要包括:修订与健全知识传播管理条款,加强对目前互联网打假组织的监管,完善行业准入、退出机制。同时,采取政府出资委托公共服务的方式,培育一些公益性互联网打假组织,使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更加积极紧密,从而有效制止互联网上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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