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闷热酷暑的三伏天,京城各大商场里的儿童游乐设施也迎来客流高峰。儿童游乐设备花样层出不穷,探险的、游艺的,竞技的五花八门,但是,这些儿童游乐设备足够吗?
商场的儿童游乐场,无论是北京,还是其他城市,都随处可见,基本上每一个商场,都会有这样的“副业”,毕竟孩子的钱,是很好赚的。于是,在很多商场,我们可以看到,旋转木马、小火车、儿童蹦跳床、大型攀爬绳网等应有尽有。看起来,这是双赢的举措——对孩子、对商场都是好事,但其实,却潜藏着巨大的风险。有些是设施质量不达标,有些设施甚至是“三无产品”,这想想都让人感到害怕。
很多人认为,这些肯定是有监管部门作为的,但答案却是否定的。记者对此进行了询问,安监局表示,该领域不属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监管,因此不在安监部门的监管范围内;而体育局又表示,商场、超市里的儿童游乐设施不属于体育运动项目,因此也不在他们的监管范围之内。这是说,各地风风火火的商场儿童游乐场,其实处在“监管盲区”,并没有实际的部门在管。
虽然一旦出事,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维权,因为这些法律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场所消费时,经营者有保障消费者在消费中其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义务。
但很多时候,孩子的消费不同于一般的消费行为,因为游乐场基本上都会有相关提示——请家长陪同。因为这样的提示,以及儿童在游乐场消费的特殊性,即便发生意外,家长与孩子,在维权时,也处于不利的位置。
因而,别让商场儿童游乐场成为“失乐园”,这应该成为一种起码的底线。要做到这点,需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要延伸监管链条,监管制度,做到对儿童游乐园无死角的监管;另一方面,要惩戒机制,一旦发现商场违规外包,或是游乐场设施的质量存在问题,一定要严肃追责,形成必要的震慑力。唯此,才能更好地呵护好孩子们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