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7 17:40:17 阅读10824 评论52 字号:大中小
砸掉体重磅秤,就能降下体重,现在除了税务局和发改委的同志们之外,我估计没有谁会这么想,但我们要是认为他们真的这么想,也许是我们太天真。。。
假如我说,现在的楼市新政只会让房价在未来再次暴涨,估计这让人觉得我欠扁。
但真的还是要这样说,现在的住建部和国税局的官员,有点二。
为什么这么说呢?你看看今天的新闻:
国家税务总局26日公布了《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的若干计税问题。专家指出,在“新国十条”和各地细则均提及要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况下,通知的出台意味着土地增值税清算从严执行。
通知指出,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xx的,要按照xx金额来确认收入;未开具xx或未全额开具xx的,以销售合同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若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为缩小开发商的避税空间,通知明确,开发企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zg}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xx利率计算的金额;不能提供证明的,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按照现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是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为征税对象,以增值额为税基,并按照30%-60%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方式为预征和清算相结合。该税种于1994年开征,但由于预征率较低,很多房企在达到清算标准后又以各种方式推迟清算,土地增值税一直没能充分发挥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的作用。
这个政策,2006年底出台后,然后发生什么事情了?楼价在2007年继续发疯!
难道你真的以为是金融危机导致这个条例不能执行贯彻吗?
别天真了
这个政策,实际上是抢房地产商手里蛋糕的政策。
抢地产商手里的蛋糕,就一定打能打压下房价!做出这个判断的同志,估计脑袋也是被门夹得不轻。
你是地产商,你如何处理这个政策?
一方面,你会千方百计地逃税,如果逃不掉,怎么办?简单说,就是少拿地,少盖房子,以后项目计划,多多少少也要压缩点。那未来一年后的房子会很多吗?房子不多,在需求不变的情况下,你认为房价会跌吗?
这个政策,和近期所谓打击游资炒作农产品的政策一样,都是脑子被门夹住后,精神恍惚下出台的政策。
砸掉体温计,就能xx高烧?
如果出台个法律制止涨价就能解决问题,这个世界实在太好管理了。。。。
所有这些二百五政策的结果,就是高价之下,未必能刺激供给增多,结果呢?供需继续失衡,然后价格如果不高涨,就是各式各样的荒,你会发现,拿钱居然买不到房子白菜大米白面等等商品,然后你会发现会有诸多奇怪的措施接着出台,什么凭票供应啦,摇奖抽签拉,VIP会员啦,等等等等,奇奇怪怪,让你大开眼界。
事情也许未必那么夸张,要是价格管制到位,未来趋势大致这么走,一般人觉得夸张离谱,但稍懂点经济学的人,大概觉得这理所当然。
不过,今天这个政策出台,房地产股,却没有如我意料那般大跌,看来,地产股底部可能确实到了。
看到价格管制政策年复一年的出台,然后年复一年的失效,然后群众年复一年的大骂奸商,你有时真感觉这世界上驴子实在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