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中会展台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中会展台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中会展台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中会展台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坦洲镇第三工业区前进二路38号部分厂房(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2°17′48.32″、东经113°25′32.90″,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主要从事从事展台展品制造项目。目前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时间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 项目员工40人生活用水量为380t/a。排放系数按0.8估算,则本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量为304t/a。;
② 项目水帘柜总用水量为72.9t/a。污染因子有:CODcr、BOD5、SS等。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经市政管网排至坦洲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建设单位将18.9吨/年水帘柜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理,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在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所产生的污水不会对纳污水体的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 五金加工废气(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项目钢材切割和磨焊点会产生金属粉尘;通过安装抽风机加强车间通风排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② 木加工粉尘 项目开料、雕刻、打磨等工序会产生木质粉尘;通过旋风除尘器+滤芯除尘器除尘后,经15m排气筒G1排放。粉尘废气经滤芯过滤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不会造成大气污染。
③ 有机废气 本项目喷漆、烘干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总VOCs和臭气浓度。建设单位委托专业环保公司设计安装了相应的治理设施,将喷漆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治理后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①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噪声,噪声在75-90dB(A)之间。
②通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约65~75dB(A);
③原材料和成品的搬运过程中产生交通噪声约65~80dB(A)。
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企业对于生产设备的选择上都是尽可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还对设备做了合理的安装与布局,车间的门窗选用隔音的铝合金门窗,晚间尽量少生产。通风设备的风机都安装有减振垫片,风口处采用软管连接,以减少振动等产生的影响。该项目远离学校、医院、住宅区等敏感区域,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钢材边角料、喷画废料、木材边角料、木质粉尘、废砂纸、漆渣、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润滑油及包装桶和生活垃圾,
① 员工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4.75t/a ;
②生产废料(主要为(钢材边角料、喷画废料、木材边角料、木质粉尘、废砂纸)等,产生量约为12.7t/a;
③项目产生的固体危险废物(漆渣、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润滑油及包装桶)产生量约为1.5 t/a。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公司收集处置。生产废料拟交有关单位回收利用。企业运营产生的固废交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因此对项目周边环境无不良影响。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 2018 年 4 月 6 日;
2、调试起止日期: 2018 年 4 月 6 日~ 2018 年 11 月20 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中会展台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坦洲鎮第三工業區前進二路38號A3棟
联系人:賴小姐 电话:0760-86635716
邮箱: 7509610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