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改善南昌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南昌市实际,新增3处黑烟车电子抓拍点位,用于抓拍柴油货车机动车尾气排放不达标违法行为。
现将抓拍点位公示如下:
1、西湖区桃花南路与云海路口北200米
2、进贤县320国道福银高速温圳东出口西300米
3、进贤县新320国道汪家路口西50米
根据南昌市生态环境局等《关于对路面行驶柴油车开展路检路查和黑烟车电子抓拍的通告》要求,对机动车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依法抓拍取证并审核无误后,由有关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一百一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由有关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应做好车辆维护和定期保养,添加合格燃油及车用尿素,确保车辆排气持续稳定达到排放标准,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来源:南昌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