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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呼和浩特5月16日电(记者王宇天)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卫生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统一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医疗卫生机构垃圾统一规范回收。

  根据这个通知,呼和浩特医疗垃圾收集处置公司将向各诊所收取500元医疗废物处置成本费,每48个小时派出专人对各诊所医疗废物进行收集、登记、统一处理。

  据了解,为了摸清呼和浩特市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回收情况,呼和浩特市环保局、卫生局等部门执法人员对全市范围内的各级医疗机构实施专项检查,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对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即与具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对拒不签订处置协议的医疗机构将依据通知要求进行处罚,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

  同时,呼和浩特市卫生局还要求所属各诊所负责人,必须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作xx和毁形处理,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穿透且贴有警示标识的专用包装袋或密闭容器内。各诊所与医疗垃圾收集处置公司双方,要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等,进行认真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协议为每年签订一次。

2008 05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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