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2010年6月3日—6月14日(每日9:00—12:00、14:00—17:30,星期六、星期日报名前请先电话联系)。
(1)《北川羌族自治县2010年公开招聘北川中学高中教师报名信息表》(表一)、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xxx(2010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学位证(应、往届毕业生)、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教师专业八级考试合格证、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原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应、往届毕业生的自荐书;在职教师的工作简历、业绩证明等。网上报名者报名时将上述资料复印件以特快专递方式发至北川中学办公室,并于6月16日至6月17日带上上述资料原件到北川中学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提供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拟参加综合面试人员由招聘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方式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拟参加面试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开考比例低于1:1.5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考试成绩排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时间见总成绩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汇总后报县人事局,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北川中学校园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岗位等,并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纪委、县人事局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招聘单位凭县人事局出具的招聘文件,为拟聘人员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首次订立聘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间包括试用期)和《2010年北川中学新招聘教师承诺书》,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