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6月21日9:00—11:30,13:00—15:00到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海尔路178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属于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zd1}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zd1}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jd1}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其他不参加笔试的,携带《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
答:由山东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含2008年),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我市市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根据省有关规定已享受过相关优惠政策并取得事业编制身份的,不在本次加分范围。上述人员报名时须先在网上缴费,并按简章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加分确认手续。在办理加分确认手续时,须本人到场,需出具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答: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xxxx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0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应聘一般性岗位的,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应聘特殊岗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在面试前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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