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桥梁维修加固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0-05-31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所属地区:广西
广西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桥梁维修加固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桥梁维修加固己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09]10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的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是广西高速公路网的重要路段,该项目起于柳州东郊静兰,止于南宁三岸(即G72线, K1263+425- K1371+896柳州至小平阳段和 K1401+336-K1487+735宾阳至南宁段),途经静兰、新兴、凤凰、来宾、小平阳、宾阳、古辣、六景、伶俐、五合、三岸11个收费站及新兴、来宾、王灵、伶俐、南宁5个服务区。设计行车速度为每小时 120 公里。旧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24cm+二灰稳定碎石基层 18cm+级配碎石底基层18cm),路基宽26米或 28 米,中央分隔带 3 米,行车道宽2× 7.5 米, 旧桥面为水泥混凝土桥面,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特大桥洪水频率1/300,路基及大、中、小桥、涵洞等洪水频率:1/100。旧桥涵共 866座,其中特大桥 2 座、大桥 9座、中桥 82座、小桥 53座、涵洞通道 720 座。本工程对全线范围内需维修加固的桥涵进行维修加固。
2.2本项目招标分为2个标段,其中:
№LNQL 1标段:国高网G72柳州至小平阳段,桩号为K1263+425~K1371+896(除去已铺沥青路面的18.7公里),路线长 89.771 Km,旧桥涵共431座,其中特大桥1 座、大桥3座、中桥51座、小桥32座、涵洞通道 344 座。
№LNQL 2标段:国高网G72宾阳至南宁段,桩号为K1401+336~K1487+735,路线长86.399km,旧桥涵共435座,其中特大桥 1座、大桥6座、中桥31座、小桥21座、涵洞通道 376 座。
2.3招标范围: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主线、立交匝道范围内桥梁、涵洞、通道的维修加固。主要内容:桥梁涵洞病害维修加固,桥梁支座维护、桥梁底粘贴钢板、梁体裂缝修补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包括提供所需的设备、人工和材料,以及施工、养护、试验、检测、交通安全管制等全部作业。
2.4计划工期: 183日历天,预计开工时间为2010年8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为2011年0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通过工商部门年审,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专业工程承包资质(结构补强专业)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能力完成本合同工程的施工。
业绩要求:在2007至2009年三年内,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承包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或2个单项承包合同金额各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的桥梁维修加固类工程。
财务要求:在2007至2009年三年内年平均营业额(按现值计)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在 1个标段中标,若同一投标人在二个标段的评分都排名{dy}时,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中标优先顺序以总中标价{zd1}的原则确定。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须有年检合格附页)、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办理报名;或由授权代理人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须有年检合格附页)、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公证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和任职文件原件办理报名。(同时需向招标人提交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证件、证明资料的加扫描彩色打印件一份,经公证授权书提交原件)。于2010年5月31日至2010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5:10~17: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招标人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 元,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潜在投标人邮寄招标文件的请求。
4.4如果投标或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是由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负责的,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应是投标单位部门负责人,并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不得更换。授权代理人非上述要求的人员,招标人将不予接洽并予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招标人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6月28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请各投标人在2010年6月28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0:00时内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冯 涛
电话:13269888199 010-58688286
传真:010-58688286
E-mail:fengtao8855@163.com